【行業冷知識】傳譯形式分好多種?翻譯員誤譯會好大件事!
要學懂一種新語言非易事,要即時將一種語言在數秒內翻譯成另一種語言則更困難!世界每一種語言都是獨特的,各自有不同的句子結構、詞語和表達方式,而當中的演變過程中更會受到該地方文化、使用習慣等影響,一切增加了翻譯的難度,難怪部分翻譯員的時薪可高達4位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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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語言之間的異同是成為一名翻譯員的必要條件,但成為翻譯員要將這些理解昇華,讓腦部能夠如「機器」般能在短時間內拆解原文,重組成意思完整的譯文句子,更要從口中清楚地朗讀出來。
不少人認為傳譯只是講者一句,譯者一句,雖然這算是正確,但傳譯還可以細分五種方式(按圖了解):
1. 視譯(Sight translation):譯者手持原文文件,文件中並沒有任何譯文。譯者需即時以譯文語言朗讀文件。當然,譯者有時能夠事先取得文件準備。
2. 即時傳譯(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簡稱SI):原文講者與傳譯員同時說話,因而也稱為「同聲傳譯」。傳譯員需要在不打斷原文講者內容同時,不間斷地將內容以譯文傳遞給譯文受眾。口譯同時需要留心聆聽講者後續內容,需要高度集中力。
3. 接續傳譯(Consecutive interpretation,簡稱CI):原文講者會先說出一段說話,然後會停下來讓傳譯員以譯文重覆一遍。當譯文完成,講者才會繼續下一段說話。有時候,講者會未必會顧及傳譯員而說出長達數百字甚至達一千字的說話,因而傳譯員需要有良好的記憶力。
4. 耳語傳譯(Whispering interpretation):受眾通常只有一至二人,傳譯員因此會於受眾耳邊翻譯原文內容。此方式常見於國家政要的隨行翻譯。
5. 接力傳譯(Relay interpretation):當某場合需要特定語言組合(language pair)而未能尋找相關傳譯員,傳譯過程就需要透過中間語言解決。舉例說,當某場合未能找到俄語-越南語傳譯員,便可能有需要分別尋找俄語-英語及英語-越南語的傳譯員。
由於每個人均需要透過語言溝通,翻譯服務需求甚廣,以方便世界各地通商,甚至是滿足個人需要(按圖了解):
・電話傳譯(Over-the-phone interpretation):傳譯員透過電話為客戶進行翻譯工作。
・聯絡傳譯(Liaison interpretation):傳譯員以建立公司之間的工作關係作為首要目標。
・旅遊傳譯(Travel interpretation):陪同客戶旅行,以協助客戶處理任何與語言障礙相關的問題。傳譯員旅行同時,更可獲得報酬。
法庭翻譯錯誤或致高額損失
翻譯三大原則:「信」、「達」、「雅」。信者,忠於原文;達者,譯文通順;雅者,用詞恰當。三大原則以信為首,譯文能完全傳達原文意思為上品。面對重要且不容有失場合,準確傳譯十分重要,否則會招致難以逆轉的惡果。
2011年,香港曾發生一宗因法庭傳譯錯誤導致案件須發還重審的事件。該事主被控於2008年10月5日在天水圍天瑞邨某快餐店因感情糾紛謀殺一名男子,外籍法官以英語盤問被告有否意圖令被告受到一些「非常嚴重的身體傷害」(some really serious bodily harm),但法庭傳譯員卻翻譯成「某程度嘅一啲傷害」。被告聽畢傳譯員的翻譯後,承認曾對死者造成「某程度嘅一啲傷害」,然而法官未悉傳譯員誤譯,因而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由於關鍵問題翻譯出錯,被告上訴得直,原審的陪審團津貼、雙方大律師、律師代表,以及法庭工作人員等費用白白浪費,共約50萬港元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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