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更新|試用期內辭職】返新工4日想辭職應否寫辭職信?必須書面通知?如何寫辭職原因?
求職是個尋尋覓覓的過程,即使成功獲聘並進入心儀公司,新工作也未必適合自己,所以普遍工作都會設立試用期,給予僱主及僱員有適應的時間。如果任何一方在試用期內感不適合,雙方也有權在短期內終止僱傭關係。最近,有名打工仔上班4日即感不適合,到香港討論區就應否寫辭職信一事詢問各位網民,但簡單拋下一句「再見」是否可取呢?原來網民各自都有不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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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我返咗4日新工,就唔想做了,要唔要寫辭職信?如果要寫,點寫好?
唔寫都得?
網民:直接鬧老細就得!
網民:我諗最少都要電話通知……
網民:睇你咩公司,未夠一個月即走都得啦!
網民:遞你個頭,直接打去講唔做就得啦,未過一個月都可以即走!
網民:唔使寫,不過同你上司講聲份工唔適合你,起碼好來好去!
網民:我試過第2日NO SHOW,然後打畀我上司講聲就算。
網民:你應該要同老細/HR/manger講,但唔使通知期。
最好書面通知?
網民:寫兩隻字有幾難?
網民:如果你嗰幾日有人工,咁我會揀send email,有根有據!
網民:一定要,費事間公司唔認!
網民:當然書面,計人工㗎嘛,HR出糧都要落record啦。
網民:睇你份工點寫,如果即日通知就聽朝打電話話唔做,但人工記得追返。
網民:我返過一份文職,返第三日嘅朝早遞信,上面寫with immediate effect。其他同平時嘅遞職信一樣,始終put it in writing好啲。
睇情況
網民:有啲直頭no show,電話都無個,佢要佢書面就會call你返去寫㗎啦!我試過寫辭職信然後WhatApps辭職,睇你咩公司啦。
網民:合約點寫?有無寫通知形式?如果要書面通知咪email!
「睇情況」非錯 書面通知從來皆較可取
根據《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條文僅有規定勞資雙方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代通知金、通知期內放取年假等安排,另有限制僱主即時解僱僱員的條件,但未有提及通知形式。
網民所指的「睇情況」並非錯誤,皆因口頭與書面通知皆具法律效力,《僱傭條例》更有指僱傭合約可以口頭訂立,但勞工處網頁建議書面紀錄重要文件,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白紙黑字可方便企業計算工資,也可避免企業不認帳而不發薪金,因此部分網民呼籲事主遞交辭職信或傳送離職電郵,這與勞工處建議的原因接近。從來,書面紀錄能提供僱傭關係的證據,避免任何一方受到不合理的對待。
打工仔不明瞭勞工權益
從網民留言可見,為數不少打工仔未完全了解《僱傭條例》的勞工權益與義務,CTgoodjobs從留言中抽取了3個誤解,並根據《僱傭條例》條文解答。
辭職誤解3問3答(按圖了解)
網民:未過probation唔使通知?
答:《僱傭條例》列明勞資雙方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在部分情況(如試用期首個月內)下,勞資雙方可即時通知終止僱傭關係,但並非指僱員可不給予通知,直接在辦公室消失(俗稱「No show」)。實際上,如員工在試用期內工作逾一個月,勞資雙方須履行僱傭合約設立的通知期而給予對方通知,而相關通知期不得少於7日。假若僱傭合約未有設立通知期,勞資雙方均須給予不少於7天的通知期。
網民:7日內,聽日唔返都得!
答:這句說話需要視乎情況而定。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傭合約設立試用期,即使合約規定了通知期,勞資雙方仍可於試用期首個月內即時終止僱傭關係,可以「聽日唔返」;但如僱傭合約不設試用期,僱主及僱員應依照合約訂立的通知期給予通知,不可以「聽日唔返」。另外,當合約不設試用期並沒有訂立通知期,即使打工仔只是工作了一天,他仍需要給予最少一個月通知。
網民:咁應該下個月叫你返去收票。
答: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到期工資。如不能遵守相關規定,僱主另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向僱員支付利息。因此,僱主要求僱員於離職後一個月才取工資,或會違反《僱傭條例》。
同場即睇畢業生要知道試用期的3件事,其實所有打工仔都要知道!(按圖了解)
決定辭職或撰寫辭職信前的準備
如果打工仔已決定辭職,離開現職的公司,可參考以下幾個要項︰
1/ 寫清楚離職原因
打工仔主要的離職因素有負面及正面原因,不過即使你不滿意現任的公司,在辭職信上也盡量避免列出過份負面的字眼。
辭職信內容不需要太詳細,可只列出以下重點:
- 辭去的職位
- 離職日期
- 離職原因 (不一定要提及離職原因)
- 感謝上司及公司的栽培
►辭職信英文範本 (只供參考)
Dear【上司】,
Please accept this letter as my formal resignation from my position as [job title] with [company name]. My last employment day will be [ the last working day].
I would like to thank you for all the support and opportunities that I have been given at [company name] and wish you and the company all the very best for the future.
Yours sincerely
[signature]
[your name]
[date]
2/ 計算通知期及最後上班日子
記得在辭職信上寫明自己的最後上班日子,亦可於撰寫辭職信前,先了解《僱傭合約》,計算好最後上班日/通知期。
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及代通知金
在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就需要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如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通知期則不少於7天通知
無試用期/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
-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
- 如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則不少於1個月通知
如何計算通知期?
根據勞工處的指引,如通知期以月計算,按《僱傭條例》的規定,通知當日應包括在通知期內。根據《僱傭條例》,一個「月」指由發出終止僱傭合約通知之日起計,直至
1/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
2/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3/如發出通知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2023年7月例子
(只供參考,實際最後上班日期要根據僱主及僱員雙方所簽訂的《僱傭合約》為準)
7月3日(一)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日(三)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4日(二)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3日(四)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5日(三)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4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6日(四)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5日(六)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4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1日
7月7日(五)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6日(日)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4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0日
7月10日(一)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9日(三)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11日(二)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0日(四)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12日(三)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1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13日(四)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2日(六)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11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1日
7月14日(五)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3日(日)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11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0日
7月17日(一)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6日(三)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18日(二)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7日(四)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19日(三)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8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20日(四)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19日(六)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18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1日
7月21日(五)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0日(日)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18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0日
7月24日(一)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3日(三)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25日(二)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4日(四)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26日(三)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5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2日
7月27日(四)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6日(六)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25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1日
7月28日(五)遞信
最後工作日︰8月27日(日)
實際最後上班日︰8月25日(五)
餘下上班日數︰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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