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管理】「警告信」根本無實際作用? 網民:我未見有人收完會更加努力或辭職……
CTgoodjobs' Editor
公司警告信是企業管理員工紀律和表現的重要工具,通常用於提醒員工其行為或工作表現未達標準,並給予改進機會。根據香港《僱傭條例》第9條,僱主可在員工嚴重違規時即時解僱,但這種「極刑」須有充分證據支持,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警告信本身並非即時解僱的必然前提,坊間流傳的「三封警告信即炒」並無法律依據。
網民在網上平台「Threads」上發文以「魔幻」來形容公司派警告信的行為,續指據其觀察,一旦打工仔收到警告信,90%員工會在半年至一年內辭職,而餘下的10%員工會即時辭職。網民認為任何一個打工仔一旦收了警告信也會另謀高就,而不會真的受到「警告」因而努力改善工作表現,故他並不明白發警告信的意義何在,引來一眾網民熱議。
即睇派警告信有幾「魔幻」?(按圖了解)
事主:派Warning Letter呢件事,真係好魔幻。
通常如果唔係紀律問題,例如遲到及曠工等,而係員工Under perform,派Warning Letter的話,90%員工會喺半年至一年內遞信,而餘下的10%員工會即時辭職。我未見過有人收完警告信後唔係即時搵工走,而係發奮圖強。
員工工作唔達標,一係佢刻意偷懶,咁不如直接炒咗佢好過;二係香港的情況,多數係Overload,咁你派十封警告信畀佢都無補於事。
而好多時個Overload嘅員工辭職後,要請返兩三個人先頂得返佢。
下屬Underperform好多時係因為佢處理緊一啲超過佢能力範圍嘅工作,上司反而要留意個問題係邊,究竟係唔夠人?佢唔識做?定係公司無畀足夠資源佢做?
網民A:香港嘅職場環境有一個老大難嘅文化,就係非常重視硬件,而忽視軟件嘅重要性(例如人際關係,公司文化或者部門結構等)。
網民B:最弊係香港大部分上司都唔識你咁諗!以為炒咗一個請返個新就可以了!
網民C:除非無可奈何,否則公司出得Warning Letter其實都預咗個同事會走!
網民D:我試過走咗之後,經理打電話返嚟問功課……
網民E:識管理嘅通常都傾吓先,傾無可傾先出信預備行動!但總有人自以為是!
網民F:做嘢邊有Under Perform,都係辦公室政治的說辭!
網民G:好睇管理文化!
網民H:Overload嚟講,無權開Head Count咪唯有做晒啲前線事!
網民I:公司周圍都有計時炸彈等爆!
網民J:見過收Warning之後等到被人炒嘅案例!
網民K:其實即炒唔易!
網民L:等於皇上御賜毒酒!
警告信在香港職場常被視為「走人信號」,對提升員工表現的實際作用有限。有效的職場管理應超越形式上的警告,注重溝通、理解及資源配備,從根本解決員工的工作困難。僱主與管理層需提升管理技巧,建立支持性文化,才能真正促進員工成長與企業發展。警告信應作為輔助工具,而非單一手段,避免淪為員工離職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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