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上班Last Day日子?】通知期未必一個月?提早離職要賠代通知金?兼職如何計辭職通知期?一文看清勞工法例及僱傭條例
【如何計上班Last Day日子?丨辭職通知期】辭職是不少打工仔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離職前需要作出萬全準備,除了裝備見工面試技巧、撰寫辭職信等,各位打工仔亦要計算小心計算辭職通知期,以保障自身權益。CTgoodjobs為各位打工條總結了辭職通知期的有關事項及常見問題,包括如何計算最後上班日?如何計算代通知金?僱員可否在通知期內放年假?以年假抵銷通知期?兼職員工有辭職通知期嗎?CTgoodjobs本文將為大家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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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通知期丨如何制定辭職通知期?
根據勞工處所制定的《僱傭條例》,如果受僱人士與僱主簽訂的屬於連續性合約(即僱員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僱員須根據《終止僱傭合約》部分所列明的離職通知期,事先通知公司離職消息。
一般的辭職通知期為1個月,但實際上部分公司的辭職通知期可以超過1個月,或長達3個月甚至半年。因此,僱員應根據合約規定,留心計算自己的辭職通知期。如果僱傭合約內沒有訂明離職通知期,則以《僱傭條例》的規定為準。(詳見下表)
僱傭情況 | 通知期 | 代通知金 | ||
試用期內 |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 無需通知期 | 無需通知期 | |
試用期內的第一個月後 |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 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 天 | 詳見下文 | |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 不少於7天通知 | |||
無試用期/ 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 | 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 | 依照合約訂明的通知期,但不少於7天 | ||
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 | 不少於1個月通知 |
辭職通知期丨如何計算最後上班日Last Day?
計算方法(一)|以「日」為單位
如通知期以日計算,為避免爭議,可考慮不將通知當日包括在內。
例子︰若離職通知期為「30日」
► 如僱員於3月13日提出離職,可考慮由3月14日開始計算30日,最後上班日便為4月12日。
計算方法(二)|以「月」為單位
如通知期以月計算,《僱傭條例》中規定,通知離職當日須包括在通知期內。
例子︰若然離職通知期為「1個月」
► 如僱員於3月13日提出離職,下個月份同一日的前一日(4月12日)便是最後上班日。
如下個月份並無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1月30日至2月最後一日)
如發出通知之日為一個月的最後一日,則至下個月份最後一日 (如 2月最後一日至3月31日)
辭職通知期丨如何計算代通知金?
如果僱員需要縮短離職通知期/提早離職,便需要以代通知金取代通知期。至於代通知金的金額是僱員的平均工資乘以通知期的月數或日數。計算方法詳列如下:
通知期 | 代通知金 |
以日為單位 |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 |
以月為單位 | 僱主或僱員發出終止合約通知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 X 通知期的月數 |
*如沒有預先發出終止合約通知,則用「終止合約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
**如沒有預先發出終止合約通知,則用「終止合約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計算。
計算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時,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
- 休息日
- 法定假日
- 年假
- 病假
- 產假
- 侍產假
- 工傷病假
- 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
- 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
- 需連同就該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如你不清楚代通知金的計算,你可參考勞工處的「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機」,更準確計算12個月平均工資及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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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通知期丨常見問題
僱員可否在通知期內放取年假/清假?僱員可以年假抵銷辭職通知期嗎?
答︰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薪年假;這些法定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 如僱員在辭職前已經申請年假,而僱主亦已批准,通知期內便可放取年假
► 如員工在遞交辭職信後才申請放年假,即使仍有年假配額,亦不能放取,除非僱主與僱員雙方皆同意。
雖然終審法院曾在2008年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判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然而,此為個別個案,未必適用於所有狀況。
因此,一般而言,離職通知期內不能申請和放取年假,亦不能用作抵銷辭職通知期。
如果員工離職時有剩餘年假配額,僱主會作出補償嗎?
答︰如果員工離職時有剩餘年假配額,僱主必須按法例規定,以相等日數的工資補償給離職僱員, 且必須連同該僱員最後一期工資發放。
兼職員工有辭職通知期嗎?
答︰《僱傭條例》訂明,只要僱員與僱主簽訂的屬連續性合約,便需要辭職通知期。因此,不論是兼職、臨時工或替工等任何工作形式,只要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且每星期工作18小時或以上,便需要辭職通知期,計算方法亦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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