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薪金】返兼職1個月 份糧竟出少咗三分之二!網民:直接搵勞工處備案!
【拖欠薪金】相信打工仔每個月最期待發放薪金的日子,可以藉由看到薪金來慰藉自己過去1個月的辛勤付出。有部分打工仔會十分留意自己的薪金有否出現錯誤,繼而仔細查看薪資單,確保自己獲得應有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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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民遭到公司拖欠薪金的經歷
近日,有網民於連登討論區發文,指自己做了1個月兼職,到出糧日子時發現自己的薪金與工作時數不相符,一怒之下與經理對質,其後經理只回覆會進行調查,令到事主感到無奈及不忿,因而詢問網友有何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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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了解網民回應:
事主:我做咗某間大公司旗下連鎖舖頭嘅1個月兼職,有日經理突然話我返得太少更,問使唔使幫我搞離職嗰啲,但明明我每個星期都報3至4日更,所以當刻有啲錯愕,畀佢咁問我又覺得唔忿氣,所以就直接話唔做。
去到出糧嗰陣,發現份糧少咗三分之二。我直接同經理講,點知佢第二日先肯覆我訊息,我即刻send晒我返過工嘅日子同時間畀佢,個經理都話工作時數同公司記錄係一樣,就話幫我調查吓。唉!諗唔到大公司都會有呢個情況出現……
網民A:直接公司講勞工處見!
網民B:上勞工處報案,話公司拖糧!
網民C:如果係大公司,通常會容易追討返拖糧嘅錢。
網民D:咁公司有無講點解出少咗畀你?照道理如果工作時數同打卡時數係一致,無理由會出少咗畀你。
網民E:聽過有公司會拖啲員工佣金,有幾個同事去咗勞工處開file,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網民F:我有次都係公司拖糧,去咗勞工處落案,幾日之後就追得返!
網民G:一個禮拜返3至4日都算多啦,我之前返兼職一個禮拜先返1日,你間公司咁都話你返得少……
網民H:如果你一星期返3至4日工嘅話,你可以check埋公司有無跟足「418」!
網民I:有次公司拖糧,追極都唔肯畀,後尾又要上庭搞咗幾個月先追得返……
網民J:可能係啲HR計錯數啫,你過一排睇吓點啦。
網民K:以前返過間公司正常出糧日子會先出三分二畀你,另外個三分一會下個月月頭再出,真係奇奇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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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事主的分享,不少網民都感到同情,表示若公司出現拖欠薪金的舉動,便應立即到勞工處報案求助,透過政府部門替事主向有關公司作出追討及訴訟,讓事主可以取回應有的薪酬。有部分網民亦分享自身的經歷,指出自己遭到拖欠薪金後隨即到勞工處報案,但追討過程十分漫長,為期數個月至1年不等,勸喻事主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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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怎樣說?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後或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支付工資。如僱主故意及無合理理由短付或遲付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此外,僱主亦須就欠薪支付利息,其欠薪年利率為8%。
《僱傭條例》第64B條規定,若有公司違例欠薪,且經證明該罪行是在該法團的董事、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 人員的同意或縱容或疏忽下所犯,則該人即屬犯了相同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相同的刑罰。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欠薪的利息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 萬元。
勞工處表示,拖欠薪金屬實違法行為,勞工處會對違例欠薪的個案作出調查,如果有足夠證據,便會向僱主及公司負責人提出檢控。此外,勞工處在調查欠薪個案時,亦會留意公司負責人在營運及管理公司財政時有否涉及其他違法行為。如果勞工處發現公司負責人涉嫌非法轉移資產、盜竊公款、藉欺騙手段逃避債務、沒有妥善備存公司帳目等,會將案件轉交警方及破產管理署跟進。
甚麼是「418」?
♦「418」是《僱傭條例》中關於連續性合約的規定,不論僱員為全職或是兼職,只要在同一僱主工作 4 星期或以上、每星期工作最少18小時,便可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從而獲得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
♦「418」將會於2025年上半年進行修訂,改為「468」,不論僱員為全職或是兼職,只要在同一僱主工作4星期內合計工時達68小時,便可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從而獲得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
拖糧/欠薪Q&A
Q:公司老闆未於合約寫明的出糧日子發放薪金,我可以怎樣做?
A:公司拖欠員工薪酬是違法行為,員工有權向勞工處進行求助,若問題一直未獲得解決,員工可以選擇進行訴訟,以追討欠薪及賠償。
Q:公司欠薪,我應不應該照常上班?
A:視乎你對公司有否足夠的信心,以及能否在1個月內追回拖欠薪金。按照《僱傭條例》第10A條,如僱員被拖欠1個月薪金,便可視僱員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向僱員支付解僱的代通知金及其他賠償,如你已做滿5年更可獲長期服務金等。
Q:我可以怎樣追討欠薪?
A:根據香港勞工法例,僱主必須於每月的工資支付日向員工發放薪金,如果僱主未能按時發放薪金,將會觸犯勞工法例。以下是員工可以採取的3個措施:
- 與僱主溝通:員工可以先與僱主溝通,詢問原因並要求儘快解決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員工應該保留溝通記錄和相關證據。
- 向勞工處投訴:如果僱主未能解決問題,員工可以向勞工處投訴,勞工處會派員調查並評估情況。如果勞工處認為僱主違反了勞工法例,將會對僱主採取法律行動。
- 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員工希望追討拖欠的薪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員工應該準備相關證據和文件,包括工作合約、薪金單和溝通記錄等,以支持自己的訴訟。
Q:我經法庭向舊公司追討欠薪問題,法庭已判我勝訴,但舊公司仍遲遲未補發所欠薪酬,我可以怎樣做?
A:如果公司敗訴後仍拖欠薪金,僱員可以向區域法院申請執達吏作出執行行動,由執達吏抄封僱主公司。若僱主堅決稱公司無力支付薪金,執達吏便會沒收公司物件並進行拍賣,以套現還償還債務。
Q:公司因破產而未能支付我的薪酬,我應該要去哪個政府部門進行申訴?
A:當僱主無力償還債務時,僱員可入稟法庭,要求對僱主發出清盤或破產呈請,以追討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或遣散費等款項。
僱員同時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簡稱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墊支欠薪、未放年假薪酬、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和/或遣散費。在清盤或破產令發出後,僱員亦可向破產管理署登記所有債項,以便日後獲得清還。僱員亦要保留僱傭合約、糧單和出勤紀錄等文件,以便申請基金時讓勞工處進行審核。
按圖即看網民對於公司欠薪的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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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即看面試時遭到HR奚落打工仔為何會遭公司拖糧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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