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急call返公司 辭職打工仔拒絕 老細怒稱要告佢
CTgoodjobs' Editor
辭職和分手可說是相同性質的事,都是與不適合自己的工作、人與事說再見,兩者都希望可以做到「好來好去」,但現實總是事與願違,有些打工仔或會遇上愛糾纏的前東家,稍有處理不當,隨時惹上官非。有打工仔在連登討論區分享,他指自己辭職四個月後,收到前老闆訊息,要求他回公司「執手尾」,其後事情更發展到前老闆怒稱要控告事主,究竟當中發生了什麼事呢......
按圖即看事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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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一致認為事主不應該再理會這位前老闆,指辭職後就已經與他毫無瓜葛,更莫說已離職四個月,但事情之後出現意想不到的發展,事主緊張地表示前老闆要出律師信,有打工仔隨即安慰他,「有錢就出得,叫佢出多兩封啦,睇下告你咩。」,亦有人認為是對方違反勞工條例在先,「你離咗職,對方要你返公司做嘢,睇下對方有冇犯法。」。
如果在辭職後想與前東主「好聚好散」,就要緊記以下四個「Do」(應做)與三個「Don’t」(不做),讓你向舊職留下好印象,好好分手。
按圖了解遞信後4應做與3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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