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公司要求離職後才做交接 網民:不如過身後先立遺囑
辦公室人才一向處於狀態,加上當今上流機會低,同事離職已成常見事。離職員工從遞信到最後工作日期間,通常有兩星期至一個月時間,以便將工作交接給繼續留任的員工,避免同事離職的運作出現混亂。不過,竟然並非每個老闆都希望員工在離職前通知期內完成交接?有名準備轉職的打工仔早前向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投稿,表示老闆竟然要求在離職後才進行交接工作,令網民議論紛紛。
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忍辱多時,終於遇到最啱嘅時間Resign!星期一已遞信,兩星期後準備執包袱走人。
事主:星期二老細特登出email,叫我last day之後搵個時間返公司handover。
事主:人都已經離咗職,仲好意思叫人返去幫你教新人?又唔知你幾時請到人,分分鐘唔只返一日教一個⋯⋯
事主:老細,我諗係你需要被教多過個新嚟嘅同事囉!
網民:你老闆都厚面皮到一個點。
網民:老細記得過身後先立遺囑!
網民:梗係同佢講好啦,然後離職再同佢傾價錢。
網民:好,收顧問費,唔俾就唔返,個價仲要你開。
網民:我一定坐地起價。
網民:教!梗係教啦,仲要睇價錢啱唔啱,唔啱就亂咁教。
網民:離職後忘記嘢好平常,教錯教漏都係!
網民:應承佢,然後last day後就走人唔好返。仲好,唔使Handover!
網民:佢可能想用reference letter要脅投稿人幫他免費工作。扣住封信待至投稿人回來教曉接手同事後才出信。
網民:咁我會print定個email,見工時HR問拎ref letter,就畀個email佢睇,解釋返前老闆有幾西。
網民:我成日覺得reference check好虛無縹緲。如果攞那個人換位思考就應該明:讚嘅未必好,彈嘅未必差。
網民:轉得工,有一半都係唔妥個老細/上司不歡而散,根本無人真係理個評價,只係睇係唔係真係有個人喺度做過……
網民:盡好自己責任,離職後就關你鬼事。
網民:離職再返應該要雙計!
網民:可以幫手handover……不過係離職前,唔係離職後囉!
離職前交接 員工沒義務離職後工作
眾多網民幾乎一致認為僱主要求無理,其中一名網民更以「死後立遺囑」的比喻揶揄事主老闆。有些網民分析,該老闆只是希望事主能夠無償協助公司進行交接程序,用盡事主通知期內的時間繼續產出。
網民勸告事主若離職後協助交接,應該「收顧問費,唔俾就唔返」。另有網民指出,就算離職後回公司協助,事主應該與僱主另訂短期合約,以白紙黑字保障自己,但更多網民認為事主應該開天殺價,「一個鐘話收三皮嘢(三萬元)就算啦,之後無人會打嚟煩乜嘢handover」。
雖然事主遇到的事情偏離常理,但每位準備離職的員工理應盡本份,在最後工作日前完成交接,盡最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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