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波疫情】打工仔為保飯碗 隱瞞曾做心臟手術打疫苗 同事:見到佢好心悒
政府近日倡議修訂僱傭條例,如僱員經僱主要求後,在未有提供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接種疫苗,如因而被解僱,並非不合理解僱。在疫情加劇及擔心被解僱的情況下,不少打工仔無奈地接種疫苗。最近有網民分享同事的悲慘經歷,指她為了保住飯碗而隱瞞病歷,前去接種疫苗⋯⋯
按圖了解事件來龍去脈:
事主:「公司要同事要至少打一針先可以返工,我好擔心一個40歲嘅女同事。佢身型好細粒,周身病痛,心臟曾經做過手術。但佢係屋企經濟支柱,唔打針就無工開,所以book咗去打針。到場嗰陣護士問佢有無長期病、有無日日食藥,佢講大話話無。又講自己血壓正常,但其實佢有高血壓,長期係140以上。眼見咁多人打完針都有後遺症,仲有機會心肌炎,聽完都覺得好恐怖。見到呢個同事,我都好心悒,希望佢無事啦。」
網民意見:
網民A:我同事都係有高血壓家族遺傳病,一樣都打齊三針都無事。
網民B:問題唔係打唔打針,而係佢有無處理好自己身體。
網民C:識得有同事因為咁而辭職,佢地話寧願轉工轉行,都唔想搵條命搏,怕有錢無命使。
網民D:穩陣起見做完body check再打,不過現實係無乜醫生肯寫紙證明唔適合打針,我朋友中風後3個月醫生都唔肯寫,唉⋯⋯
網民E:其實就算無疫症無疫苗,香港每年都有4至5萬人因為各種原因而死亡,唔驚得咁多。
網民F:140都唔算好高啫,只算「擇界」而已。
網民G:放鬆啲,我自己都係血壓高、膽固醇同糖尿踩界,為咗工作而打兩針,結果都無事。
網民H:完全明白,仲要而家修例,唔打針被人炒係合理解僱,某程度上係迫緊人打針。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3月16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包括清楚訂明僱員經僱主要求後,在未有提供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接種疫苗,如因而被解僱,並非不合理解僱。他補充,僱主應鼓勵僱員接種新冠疫苗,以保障僱員自己、其他僱員及社會大眾的健康。此條款設有日落條款,當新冠疫情受控及疫苗接種不再構成公共健康重大考慮時,將予以廢除。
事實上,在第五波疫情下,各行各業的打工仔均面臨困境。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於上月展開問卷調查,發現有81%有意求職人士難以找到工作,45.2%受訪者表示自疫情以來收入停滯,反映近半數人被凍薪。
按圖即睇調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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