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Headhunter出賣求職者 通報現職公司 網民:咁無職業道德

【職場熱話】Headhunter出賣求職者 通報現職公司 網民:咁無職業道德

有謂「魚唔過塘唔肥」,普遍打工仔也曾感到眼前事業到達瓶頸位置,難有突破機會,於是打算轉職「更上一層樓」。這個時候,一眾獵頭(Headhunters)便會是欲轉職打工仔的好朋友,因為他們手持多個職位空缺的資訊,協助求職者配對適合的企業,反之亦然。許多打工仔相信獵頭公司會帶來更多機遇,毫無疑問便會寄出自己的履歷表。可是,各位有沒有想過,Headhunters有機會出賣求職者呢?一名打工仔向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投稿,表示目擊身邊同事被Headhunter出賣的慘況,更懷疑往後自己應否向獵頭公司求助。

延伸閱讀:【求職招聘】見工reject offer被agent鬧!網民:求職唔係「乞求職位」!

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話說我有個同事搵工,send CV去agent度,點知公司係間agent嘅大客,所以agent同返公司講個嗰同事有離心,HR搵個嗰同事了解又如實報道自己嘅消息來源係個agent。咁以後搵工仲send唔send CV俾agent呢?

網民:無人轉工咁佢無工開啦喎!

網民:同返個HR講,個agent 想挖公司啲人跳槽。

網民:一啲職業操守都無,希望樓主會公開該agent 公司永不使用。

網民:強烈建議開名等大家Blacklist。

網民:爆個agent出嚟斷佢米路啦!

網民:呢個行業俾佢整臭晒!

網民:你應該可以搵私隱專員公署喎……

網民:犯行規仲可能犯埋法……

網民: Agent同原公司爆料一定係唔啱㗎喇,但我覺得對於員工嚟講,擺明車馬俾公司知你有離心其實無咩大損失,因為公司遲早都會知。

網民:Agent嘅生意來源就係HR,呢啲係Agent打好關係嘅方法。討論區時不時都有人遇過呢類事。

 

客戶與求職者同樣重要 處理資料應小心

有網民指出,事主公司是該獵頭公司的重要客戶,該獵頭公司有機會收到事主同事的轉職意向後,不慎將該同事的資料傳送的事主公司。無論如何,事主目睹的情況已經難以逆轉,可見獵頭公司不小心處理資料會帶來鑄成大錯。即使因為不小心而造成欲轉職者的資料傳送到不應該的地方,此等舉動會損害公司及行業的聲譽。實際上,獵頭公司主要指責為配對企業與求職者,如果獵頭公司有意一直作出類似行為,最終只會構成求職者的不信任,生意最終只會受損。

獵頭公司提供的資料 僱主不應用於招聘外目的

眾多網民認為獵頭公司嚴重違反職業操守,讓有意轉職者受到滋擾。獵頭公司無疑破壞了有意轉職者與獵頭行業間的信任,但事主公司的HR應否在知情的情況下,表示自己知道員工有意轉職,從而令該員工難堪呢?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布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守則》,守則第2.4.2段指出,當僱主收到不是應要求而提供的個人資料(無論有關資料是直接由求職者或是職業介紹所代求職者提供),僱主只可以使用該等資料評估有關個人是否適合受僱或用於直接有關的目的,而不可在未經有關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有關資料用於新目的。

多名網民質疑這次事件有沒有觸犯法例,但這需待更多資料及法律專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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