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不旅遊」對活動經理的需求
殷暉(Roy)
Roy是一學者,擁有超過25年結合實踐和學術研究的專業人士。他曾在多個公私營機構擔任管理職位,包括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怡和洋行、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總商會和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目前,他是香港恒生大學市場學系的高級講師兼本科課程主任。
More Blogs香港政府最近提出一個「無處不旅遊」的概念,以充分發掘香港的旅遊資源。很多討論都集中在如何增加新的景點,如何向新市場推廣香港的吸引力,還有加強業界對旅客的服務。這些思路沒甚麽問題,但我卻沒有聽到有人覺得有需要解決人手的問題。
兩星期前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香港今年會舉辦逾210項盛事,較年初預計約150項增加60多項,料吸引約170萬名旅客參與,帶來約72億元的消費額。這消息對活動主辦方的老闆、服務商、打工仔、活動場地營運商等都算是好消息,但對旅客來説就未必,主要原因是價格問題。活動多了,服務商自然會把價格調整,打工的自然多了機會跳槽,成本自然就上升。一下子多了4成的盛事,人手從哪裏來?自然是從別的公司獵頭,高薪挖角。按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最後還是要買票的消費者和旅客埋單。所以最近我收到不少行家問我有沒有好的畢業生介紹,因為市場上懂得舉辦活動的項目經理幾乎沒有。
可能有人會問,活動經理和懂得搞活動的項目經理有甚麽區別?
理論上,項目可以包羅萬有,活動只是其中的一種。今天僱主對活動經理的要求主要只在策劃和執行,他們需在短時間內集中資源,確保活動順利進行。相比之下,項目經理的工作範圍更廣,要求更高,涵蓋從項目計劃起始到完成的整個過程,需要面對更多持份者,確保項目可持續發展,在風險管理這範疇上負更大的責任。
為甚麽搞活動的項目經理需考慮可持續發展?簡單來説,因為客戶及投資者需要,還有就是為未來的法律、法規做準備。今天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有碳排放目標,管理層一定不可能容許他們所舉辦的活動有任何違反自己碳排放承諾的風險。因其這樣會直接影響公司的聲譽,更有可能被投資者質疑他們對可持續發展的決心。就最近廢物徵費的討論,雖然法律應該會過幾年才捲土重來,但活動經理應該早有準備。可持續性的活動管理是一個比較新的學問,活動經理不能不學。如果不懂的話,輕則客戶沒了,重則可能會違法環保條例。
舉辦活動的風險無處不在。有些風險可以預計,也有些可以説是不可抗力。我還記得去年在甘肅的一項野外長跑活動,因為天氣急速變化,氣溫突然下降,導致21名參賽者死亡。主辦單位有5位員工需要負上刑責,最長的刑期長達5年多。可能這個案例比較極端,但活動經理的責任很大,演唱會就經常會發生意外,搭建展覽期間有工友受傷更是司空見慣。就上周的Water Bomb 音樂節為例,舉辦單位看來不像有任何應對下大雨的準備,在網上看到的都是一面倒的負評。ViuTV藝人蔡寶欣(Pony)更在社交媒體上說:「雖然知道落雨打風大家都難上加難,但係咪真係冇 Plan B?」雖然不可預見的風險我們有點無奈,但活動經理的培訓上應該要求對可預測的風險有充分的準備,尤其是室外的活動,應對天氣的變化更是一項必修的科目。
在香港舉辦更多盛事無疑對本地經濟帶來正面影響。然而,要確保這些活動能夠成功舉辦,為參加者和旅客提供優質的旅遊體驗,就必須有足夠數量訓練有素的活動管理專才。目前,雖然各大院校提供很多活動管理的課程,但專門針對活動的項目經理的培訓仍顯不足。這種缺口如果不被及時填補,不僅會影響參與者的體驗,還可能使部分大型活動選擇其他地點落戶,從而損害香港作為「盛事之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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