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公司竟無僱傭合約?合約原來可以口頭方式訂立!

【勞工法例】公司竟無僱傭合約?合約原來可以口頭方式訂立!

聘請僱員的時候,基本上所有公司皆會與新員工訂立僱傭合約,列明各項條款釐清雙方責任、僱員福利、終止僱傭關係等事宜,以保障僱主與僱員的權益。僱傭合約十分普遍,主要以書面方式制訂,但原來僱員合約不一定是白紙黑字?最近有名打工仔到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發文,透露自己剛開始新工作,但竟然沒有僱傭合約!網民紛紛呼籲事主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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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啱啱搵咗份新工,公司話無僱傭合約,而我從來未遇過咁嘅情況,請問如果無僱傭合約會唔會有問題?

網民:無保障嘅野,口講口賠。

網民:係可疑嘅味道……

網民:好有可疑,隨時做義工無糧出。

網民:其實無僱傭合約算唔算搵咗份新工?

網民:淨係諗到連糧都唔知有無得出,又唔知出到幾錢,都已經夠匪夷所思啦……

網民:又係啲蠱惑嘢,我以前試過搵咗份工,到簽約嘅時候,HR就蠱蠱惑惑。

網民:佢可能當你係自僱人士,即勞保,MPF都唔會幫你供……

網民:我一定唔會做,如果有工傷的話,一嘢話無請你,你就企定定了……

網民:有無糧出都成問題,除非份工係日日出現金啦。

網民:成件事好有問題,除咗人工同福利之外,可能保險都無,師兄小心,可能有騙局。

網民:如又想做,無合同就記得保護自己,可以錄音,講清楚工資、月薪/日薪、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辭職時間、病假年假,並記錄自己每天出勤記錄,如影低工卡。其他就按勞工法例。

網民:我以前都做過份無contract嘅工,佢話無contract但所有嘢會跟勞工法例,然後半信半疑咁返咗啦,結果未到返工日就叫我出trip,嗰時我又蠢所以去咗,返到香港見到間公司有勞資糾紛就即刻遞信走人。

網民:以前遇過勞工署上嚟check,佢當時話verbal都係僱傭關係,所以有效。

合約可以口頭訂 書面合約保權益

面對事主遭遇的情況,網民一致認為有可疑,認為沒有僱傭合約十分有問題,難以保障僱員的權益。一名網民曾經遇過類似情況,更表示自己「之前嗰份無合約,點知唔畀食晏,病咗都要返、無大假、遲出糧,咩都齊」,呼籲事主「自己諗」,以免墮入職場陷阱。另有網民直言:「quit job(離職)保平安。」

有網民提及口頭通知可以構成僱傭關係,而事實上,《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2條釋義明確指出若「由協議一方同意僱用另一方,而該另一方則同意以僱員身分為其僱主服務」,不論「書面或口頭、明訂或隱含的協議」也可為僱傭合約。

即使僱傭合約可透過口頭訂立,但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因為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另有網民提議,如果僱主只允許透過口頭方式訂立僱傭合約,僱員應盡可能保護自己的勞工權益,以錄音方式紀錄聘用條款,以免僱主出爾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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