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新公司要求員工用自己電腦? 新同事:軟件都要自己下載
香港是個國際大都會,商業發展繁盛,企業數量多如繁星,職場怪事層出不窮。眾多打工仔或會認為,企業提供電腦予員工工作屬於基本責任,但原來這件事竟非必然?最近,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有一打工仔投稿,表示其新公司不但要求員工攜帶個人電腦上班,更指令新人要自行在電腦安裝指定電腦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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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份新工要自己帶電腦返去做嘢都算,間公司居然要我自己下載個Software。最正係佢居然畀條Link叫我自己下載。點知道個軟件係老翻嚟……
網民:我記得我見過一份工,我問佢公司有乜嘢員工福利?佢竟然答:我哋公司會提供一部電腦畀員工。
網民:呢個時候海關幫到你!
網民:要你用自己機係因為報海關佢上唔到身。
網民:我以前間公司都係咁㗎!淨係得班老seafood部機正版,所有其他同事都要你自己搞掂……
網民:要坐監啦!唔好做!
網民:早走早著,遲早叫你畀錢買嘢就死!
網民:自己帶電腦返工,叻叻!
網民:做壞規矩,你嚟打工,唔係嚟貼錢賣青春!
網民:無乜嘢,我同事早排頂唔順公司部電腦太廢,搬咗自己屋企部Desktop返公司用。Btw,我公司全部電腦都有裝老翻,最近公司持續遲過7號出糧,已經準備報海關攞份獎金當補貼!
依照指令或犯法 網民勸盡快離職
事主發文認為事件並不合理,多名網民異口同聲認同公司指示奇怪,當中更牽涉犯法行為。實際上,在知情情況下在業務過程中使用盜版軟件會觸犯《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
有網民分析指,要求員工在個人電腦安裝盜版程式處理公務的舉動十分狡猾,假如員工不幸遭海關檢控,公司可即時撇清關係,獨善其身。多名網民勸告事主應盡快離職,不應以身試法,也有人認為帶自己電腦上班猶如「貼錢返工」,屬不智行為。
某網民提醒事主可向海關舉報,可以「攞份獎金當補貼」。現時香港海關管理了3項舉報獎賞計劃,包括:反盜版獎賞計劃、打擊非法複印書本及期刊獎賞計劃,以及打擊非法複製報章及雜誌獎賞計劃。任何人如向海關提供資料,導致成功制止侵犯知識產權罪行,並且檢獲若干數量的盜版或偽冒貨物,便可獲發賞金。
企業應使用正版
購置電腦軟件或對中小型企業帶來資金壓力,所以一些企業會鋌而走險使用盜版電腦軟件支撐運作。不過,部分坊間盜版軟件或含有電腦病毒,或會招致業務損失,令企業得不償失。
海關版權及商標科曾於2013年9月進行突擊搜查,有7間企業因使用盜版軟件而遭檢控。從此可見,企業不應存在僥倖心態,應使用正版軟件,避免墮入法網之餘,也可尊重知識產權,以及保障企業系統安全運作。
面對公司犯法,事主當然要早走早著,但如果普通公司似「伏」,你應該參考以下5個方法應對失望心情!(按圖了解)
「伏」工有樣睇?網民盤點「伏」公司特徵,轉新工記住要留意一下啊!(按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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