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前減人工】打工仔拒絕減薪被炒 擔心不獲賠償 網民:要睇到底係佢炒你定當你自願離職
減薪是企業因應生意差、經濟不景氣而節省人力成本的一種方式。然而,不是每位員工都願意配合公司減薪政策。有打工仔在香港討論區發文,指自己在公司工作5年,最近因拒絕減薪後被解僱,擔心會因此不獲賠償遣散費。3
延伸閱讀:【花紅獎金】公司出Bonus前炒人 打工仔一蚊都拎唔到?!網民:咁Bonus都唔係老奉嘅⋯⋯
按圖即看網民回應:
A/佢炒你嘅話要賠一個月糧通知金。
B/你做咗5年,正常炒你係會有長期服務金。
C/佢咁樣屬於單方面更改僱員合約,梗係要畀賠錢畀你。
D/佢炒你嘅,咪叫佢賠返個終止僱傭合約金囉!冇工開有錢喺手都好啲。
E/去勞工處求助啦。
F/佢應該要賠1個月糧畀你。減完再炒你,都幾慘。
G/年尾炒你,仲唔係想慳年尾花紅?!
H/如果佢叫你即走,唔想再見到你,應該要畀返一個月+長期服務金(人工2/3x最後人工x年資)+假期。即時有一筆錢過年去開心吓幾爽,過完年先再打算。
I/認真諗,有機會連1個月通知金都未必有。因為你要搞清楚,你到底係被炒定係當你唔接受減薪,然後自願離職。
J/減你幾多人工先?
K/最重要係佢用乜理由炒你?
延伸閱讀:【解僱員工】被炒仲要幫手配合老細?打工仔:佢叫我做到有人接手先走⋯⋯
不少網民認為樓主這個情況應可獲得賠償,不過亦有網民提醒,小心老闆當樓主是因不接受減薪而,所以才自願離職。若果是這樣的話,樓主便不能領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只要僱員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遭僱主解僱或被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費。若僱員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滿 5年或以上,僱主便須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
如若僱主拒絕補償,僱員可在下列情況就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 僱主未獲僱員同意而更改僱傭合約條款,而有關的僱傭合約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該項更改;以及
- 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在這情況下,勞資審裁處經考慮個案的情況後,可命令:
- 僱主讓僱員復職或再次聘用僱員(須僱主和僱員雙方同意);或
- 僱主須支付終止僱傭金給僱員。
延伸閱讀:【新年前炒人】公司生意唔好 被通知炒魷魚 事主:我而家個心好難受⋯⋯
被公司安靜解僱(Quiet Firing)點算好?按圖即看10個解決方法。
延伸閱讀:【辭職學問】離開公司被老闆追問問題?打工仔無奈:我辭咗職啦
不少公司為求節省成本,無所不用其極,按圖即看公司孤寒行為:
延伸閱讀:【打工仔復仇記】老闆為慳錢決定炒人 同事願意降薪留職只為報仇!網民:公司管理層自食其果!
延伸閱讀:【公司炒人】2024年科技界又牽起裁員潮?Google、Amazon超過30間公司接連解僱員工!
最新專訪片︰
【SHE Says】打破職業性別刻板印象 平衡領袖、媽媽身分 滙豐香港首席資訊科技總監Charlotte:我有克服所有困難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