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標】老細要大家交全年計劃訂立目標 同事只寫半個月計劃加辭職信!
在職場上,設定明確的工作目標對於員工和公司都至關重要。然而,面對繁重的工作壓力和不合理的要求,許多員工選擇以辭職來逃避困境。最近,在網民在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上分享,指自己的同事在提交全年計劃時僅交了半個月的計劃書和辭職信,這引發了網民的熱烈討論。
這一事件反映了現代職場中,員工對於工作目標的無奈與抗拒,也揭示了在高壓環境下,辭職成為了一種解脫的選擇。然而,在辭職前,員工應該了解相關的勞工法例,以免在離職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辭職可以扣假早走?
根據《僱傭條例》,當員工辭職時,必須遵循合約中規定的通知期。一般而言,若合約未明確規定通知期,則需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僱主。在這段通知期內,員工有權選擇放取年假,但這不應用作縮短或抵銷通知期。如果員工希望提前離職並扣除假期,這需要得到雇主的書面同意。若無法達成共識,則可能會面臨法律追討。
因此,在考慮辭職時,了解自身權益及遵循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未來的麻煩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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