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數】英公司試驗4天工作 允每周上班32小時
【香港經濟日報專訊】近日,有30間英國公司自願參加一項試驗,實施為期6個月的4天工作制度。這些公司需允許員工每周工作32小時,而不會削減任何工資或福利。據彭博社報道,一些參與試驗的公司甚至容許員工自行在5天內分配32小時。這項活動的總監Joe Ryle表示,「轉向4天工作制對公司來說會是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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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半年 各地試行反應佳
類似的試驗也曾在其他國家進行,包括西班牙、新西蘭和冰島,而加拿大和澳洲亦有計劃試行。
冰島政府一項為期4年的試驗發現,每周工作4天可以保持或提高生產率;西班牙政府在試驗中也有類似的結果,促使當地政府提供補助金,鼓勵公司在不減薪的情況下縮短工作時間;而在美國,上個月國會的民主黨議員提出了一項法案,建議將標準工作周從40小時縮短到32小時。如果該法案成功立法,僱主需向每周工作超過32小時的工人支付加班費。
4天工作制的支持者表示,這也是公司作為留住人才的一種方式。但僱主和經濟學家卻有保留,表示制度只有白領工人受益。德州大學經濟學教授Dan Hamermesh表示,工資已不斷下降的藍領工人為了維持生計,只能選擇延長工作時間。「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群富裕的人,告訴別人他們應該工作多少。」
責任編輯:劉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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