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政府回應︰放無薪假員工 不作受薪僱員計算
政府日前公布保就業第二期申請詳情,當中提出3項修訂,包括放寬逾65歲僱員補貼要求、要求兩大超市承諾提供現金券等優惠予市民和非政府機構及要求大型物管公司將8成補貼回饋業主。
政府就保就業計劃的違規投訴及處理方法、計劃第二期新安排和政府支援措施成效,回應保就業3大疑問。
「無薪假員工」= 受薪僱員?
為確保獲批補貼的僱主遵守保就業條款,計劃代理人已要求強積金受託人在8月31日前提供僱主於6月及7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以核對僱主有否在當月把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以及受薪僱員總數是否達到3月的僱員總數(即「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發言人提醒僱主:「正在(或被要求)放無薪假的員工不會視作有支薪僱員,因此亦不會計入『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與此同時,代理人已抽查241間僱主機構,當中包括36間「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為零的僱主,未來一星期會抽查另外超過60間這類屬較高風險僱主。
此外,秘書處至今分別向勞工處轉介了52宗舉報或投訴個案。勞工處已即時跟進並接獲其中12宗有關僱傭權益的申索聲請,主要涉及被短付終止傭僱金、工資糾紛或被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當中四宗經勞工處調停後僱傭雙方達成和解,另外六宗需交由勞資審裁處尋求司法仲裁,餘下兩宗個案仍在處理中。如有資料顯示僱主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勞工處會進行調查,若有足夠證據會向僱主提出檢控,以打擊違反《僱傭條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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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第二期有何新安排?
計劃第二期進一步放寬要求:只要有關強積金紀錄證明書顯示僱主有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秘書處便會提供每人每月$5,000的工資補貼。政府表示這是參考了於第一期獲工資補貼的15 700名65歲或以上僱員在「指定月份」的平均工資補貼額。
然而,若強積金紀錄證明書有顯示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或自願性供款,代理人將繼續按有關工資50%或自願性供款十倍計算工資補貼,上限$9,000,最少為$5,000,這是為65歲或以上僱員而設一項非常寬鬆的安排。若以第一期的申請數字作估算,就有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但未獲補貼的僱主(涉及6 350名僱員),他們可於第二期計劃為每名該等僱員領取$15,000(9月至11月)工資補貼,至於第一期就有關僱員獲批少於每人每月$5,000補貼的僱主,亦可在第二期獲每人$5,000補貼。
發言人表示:「考慮社會對計劃第一期的意見後,我們要求申領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須承諾向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回饋至少八成工資補貼金額。我們注意到社會各界大致歡迎這個建議,也特別感謝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及部分大型物管公司積極回應,認同建議的目標及會與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如何善用回饋的金額。」
對於要求惠康及百佳兩大連鎖超級市場作額外承諾,於接受第二期工資補貼期間(即2020年9月至11月)回饋顧客及惠贈非政府機構及弱勢社群,發言人強調政府會細心聆聽公眾對如何落實有關承諾的意見。創新辦亦已邀請相關機構於下星期商討落實有關承諾的初步構思,並會要求機構在提交第二期申請時,同時提供回饋顧客及惠贈非政府機構的建議書以供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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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援措施成效有多高?
政府統計處昨(19日)公布的2020年5月至7月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為6.1%,比四至六月下跌0.1個百分點;就業不足率3.5%,比四至六月下跌0.2個百分點。
政府認為「保就業」第一期計劃大致達到推出的目的,即防止失業情況進一步惡化,避免出現大規模裁員。
為減低疫情對各行各業的影響,政府在過去半年透過2020至21年度《財政預算案》和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推出多項支援經濟和紓解民困的措施(包括「保就業」計劃),動用共$2,800億,相等於本地生產總值的10%,對經濟下行提供約5個百分點的緩衝作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亦宣布政府將推出第三輪「防疫抗疫基金」,支援深受疫情重創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