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拉逼近丨打風安排】八號風球可以早走?勞工法例究竟點講?一文睇清颱風、暴雨、酷熱天氣等惡劣天氣工作安排
香港進入颱風季及雨季,加上颱風的外圍下沉氣流及氣候暖化,容易令香港持續酷熱,在颱風、暴雨及酷熱天氣警告的情況,究竟打工仔在各種惡劣天氣下分別有甚麼工作安排?勞工法例又如何保障各位打工仔?
事賓上,根據勞工處現行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僱主必須預先與僱員訂明有關颱風、暴雨警告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以及在其他惡劣天氣下,合理及切實可行的工作安排,過程中要諮詢員工及讓他們參與制定有關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如有僱員因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而影響上班,僱主亦應採取彈性的處理方法。在惡劣天氣下,僱主需作5種工作安排︰
1. 上班的安排
2. 在工作期間提早下班的安排
3. 復工的安排
4. 工作時數、工資和津貼的安排
5. 有關在惡劣天氣下必要人員的特別安排
CTgoodjobs編採部為大家整合了打工仔在各種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交通、復工、工資及假期安排。本文亦會一一為大家解答常見的勞工法例問題,例如遲到會否被扣糧、惡劣天氣下能否在家工作(WFH)等。
(按圖了解勞工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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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會預先宣布懸掛八號風球
根據勞工處守則,天文台會因應風力強度發出警告信號,一般會在八號颱風警告前兩小時內宣布,僱主應在充裕時間及實際情況下,提早讓僱員分批下班。為了保障僱主及僱員雙方權益,僱主應預先制定有關颱風下的工作安排︰
1/ 預先列明在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及應變措施
2/ 應預早通知僱員有關的安排
3/ 如需要僱員 (必要人員)在惡劣天氣下當值,應盡早通知。如有需要,應預備好交通及薪酬津貼等安排
4/ 僱主應先評估僱員的安全、居住地點,並盡量在惡劣天氣下當值僱員的人數減至最少
5/ 僱主應預先將工作安排及必要人員的名單,列明在員工手冊上
6/ 如僱員在上班或下班途中遇到困難,應盡快通知僱主,作出適當的安排
在惡劣天氣下或「極端情況」取消後,如僱員不能按時回到工作崗位,僱主應先了解事情,再仔細考慮僱員的情況,不應輕易處分或解僱有關僱員。由於即時解僱屬嚴重紀律處分,通常只適用於僱員犯下嚴重過失,或多次警告無效時月,方考慮即時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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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期間應讓員工安心留在安全地方
雖然法例未有要求僱主應預早讓僱員在八號颱風信號生效前回家,但僱主理應有理地讓僱員在颱風吹襲期間確保僱員安全,讓他們安心留在家中。颱風吹襲期間,僱主與僱員應預先訂立颱風及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並應遵守《僱傭條例》的條款。根據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僱主不可減少僱員在《僱傭條例》下有權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補償因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而損失的工作時間。假若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守有關規定,即屬違法。
僱主只可在9種情況下扣除僱員薪金,如有任何疑問,應即尋求專家及勞工處意見。
【惡劣天氣工作安排】
雖然有列明守則,但仍然有幾種情況存在灰色地帶。
問︰如果在取消或轉發較低暴雨警告訊號,僱主要求僱員要求立即回到公司,是否違反《僱傭條例》?
答︰現時很多服務都以24小時方式提供,《僱傭條例》沒要求熱帶氣旋信號或暴雨警告訊號期間僱員不用上班。勞工處指引著重僱員安全,僱主可酌情處理,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區的僱員,儘早安排上下班時間;熱帶氣旋信號期間僱員必須在安全地方,並無提及不用上班。但如果這段時間屬輪班時間(牽涉上下班),理論上僱主必須做適當安排,因為員工上下班發生任何事故,都屬於工傷領域。
問︰在發出熱帶氣旋信號期間,是否計算工作時數之內?
答︰現時條例內沒有相關規定,如果在取消信號後立刻計算員工出席,雖然在情感上不合理,但法律沒有列明有違反情況。但法律列明的「前4後4」,即熱信號在員工上班前4小時或下班後4小時懸掛,員工期間發生的事故為工傷,當中有任何爭議,需要靠勞資審裁處裁定。
問︰如僱員因交通問題而缺勤或遲到,僱主因而扣薪甚至解僱,又是否違反《僱傭條例》?
答︰勞工法規定有9種情況下不需得到同意下扣薪,法庭曾裁定遲到不等於缺勤因此僱主不可以因為「遲到=缺勤」為由,因交通問題而扣工資;但如果僱主不想僱員濫用此機制而遲到,可以請僱員以工作時數補回遲到時間。至於「扣假」方面,《僱傭條例》列明年假需要得到雙方同意(僱員同意扣年假就沒問題);若僱員不願扣年假,而僱主和僱員因何時放假而有爭議,僱主可行使權利,但需要14天前書面通知僱員。因此,這情況未必適用於熱帶氣旋信號相關情況,最可行的解決方法還是要求僱員補回遲到時間。
問︰甚麼是工作暑熱警告?
答︰為了令僱主能更容易明白環境工作的熱壓力水平,勞工處制定了分為3級的工作暑熱警告,顯示僱員在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內環境工作時面對的熱壓力水平。《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建議僱主因應不同的工作暑熱警告,作相應的工作安排。
黃色:香港暑熱指數 30 至 <32,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頗高。
紅色:香港暑熱指數32 至 <34,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甚高。
黑色:香港暑熱指數>=34,表示部分工作環境的熱壓力極高。
問︰僱主如果不遵從工作暑熱警告的相關指引,會否觸及法例?
答︰雖然指引沒有法律效力,僱主不遵守也沒有刑責,勞工處會在兩年後才檢視是否立法,但勞工處強調若然出事,有證據顯示僱主沒有做足預防措施,會有相應的跟進。如果在惡劣天氣下出意外,勞工處可以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六條,控告僱主沒有「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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