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工預警】兼職即日離職慘賠6個月糧?事主崩潰:中晒黑心條款!
CT熱話管理員
近日一名兼職打工仔分享,自己即日離職,卻被公司要求賠償長達6個月薪金,令事主感到崩潰和無助。該事件揭示了職場上存在的黑心條款,即僱主設下苛刻罰金及賠償要求,嚴重侵害勞工權益。根據香港《僱傭條例》,在合理合約下,離職賠償應以實際損失為準,但某些公司卻濫用條款,令員工面對超出合理範圍的賠償責任,尤其是即日離職的兼職員工。
返工兼職即日離職慘賠6個月糧?
樓主:
差啲以為自己係CEO。辭職要6個月通知,即日離職要賠6個月糧!Btw我本身只係返part-time咋嘛,份合約黑心到呢⋯⋯
今日終於睇清楚份「賣身契」,原來寫明:「即時離職需賠償相等於6個月薪酬之違約金」我時薪$65,一星期返20個鐘,即係要我賠成$31,200?仲誇張過CEO離職賠償金呀!仲要我賠埋培訓成本同,招聘損失。香港地請part-time幾時變得咁狼死?大家簽約前真係要帶定放大鏡睇清楚⋯⋯
網民A:PT有通知期㗎咩?PT都冇固定日數,點計通知期?
網民B:上勞工處啦!
網民C:遲啲到,早收工,輕輕鬆鬆~
網民D:Part time 唔報更畀佢咪得囉。
網民E:可以試吓六個月一個點摧毀一間公司。
網民F:僱主同你訂立呢張合約應該無效,僱傭條件不合法,違反強迫勞動原則,去勞工處問吓。
網民G:攞合約上勞工處問,佢用咩方式同你講要6個月通知?有錄音或者WhatsApp最好,cap定圖,等勞工處問吓佢邊條法例有呢個條件。
網民H:Part-time冇講明月薪,咪即係早走都唔使賠錢囉。不過魔鬼在細節,睇吓合約內容有冇講合約期間唔俾做啲乜乜乜囉。
網民I:兼職放假冇人工嘅話,六個月咪六個月囉。調返轉,你返到去唔做嘢,等佢炒你,賠返六個月俾你。
網民J:Supervisor級以上先要3個月通知。咩公司嚟㗎?開名得唔得㗎?等大家見工嘅時候小心啲嘛!
網民K:Contract有寫,你簽咗代表同意及遵守;冇寫,咪勞工處見。有寫,遞咗信一樣可以hea做,試吓公司底線,可能炒返你轉頭呢……
網民L:搵你笨,同佢講咁6個月後走,但呢6個月同你啲客講你唔做,暗示吓間嘢唔掂,睇佢放你喺度6個月,佢驚唔驚?
網民M:咁咪返去打6個月機囉,反正你resign咗,佢唔可以改離職日期。
網民普遍表示兼職工作中的辭職通知期問題值得關注。大家一致認為,兼職通常沒有固定工作日數,通知期難以計算,但只要合約有明文規定,簽約便需遵守。多數網友建議遇上苛刻條款應帶同合約到勞工處查詢或申訴,利用法律保障自身權益。部分網民表示,兼職工若合約沒明確月薪及通知期,理論上提前離職不應賠償太多,但魔鬼藏在細節中,需仔細檢視合約。也有網民分享應對策略,如試探公司態度、合理利用通知期、甚至放輕鬆回應不合理要求,從容應對不公平條款。整體來看,網民強調謹慎對待合約細節,依法維權,在遇到不合理「黑心條款」時及時求助勞工部門,是改善兼職勞工權益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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