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食飯食兩個鐘、遲到準時走 打工仔:夠膽咪炒我!
最近有打工仔在網上討論區表示,自己每日返工都是用「夠膽咪炒我」的心態,「返工一定遲到,啲嘢唔想做就唔做,食飯食夠兩個鐘,收工一定準時走。」
不少網民都認同這個工作心態,認為只要能夠完成工作便可,提醒打工仔不要對公司有感情,亦不要對工作太上心。
按圖即看網民留言︰
網民︰「其實做到嘢就得,遲到、食飯食幾耐呢啲無咩所謂。」、「交到貨畀老細咪得囉,交唔到,就算你幾勤力都唔得啦。」、「根本打工仔就日日都要抱住呢個心態。打工打到死,都唔會有人欣賞。」、「係香港人奴性太重,外國個個都目標為本,其他嘢唔會理。」、「真係炒咪做下一間囉。」、「睇吓份工咩性質,但早到遲走就絕對無可能。」、「就係老一輩覺得好員工要返工準時、放工例遲,養住一班無效率、無output嘅人。」、「只要知道自己存在價值,其實無咩要驚,『工死工還在,下份更可愛』。」、「依家打工仔先係莊家,出面個個搶人。」、「一分錢一分貨,得個萬幾蚊唔通畀埋條命你咩?!」延伸閱讀︰【只想躺平】唔想返工但唔知想做咩 打工仔呻:長期唔知自己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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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職場文化較傳統,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 WFH)、四天工作等仍未流行。相對而言,英國最近已新興酒吧辦公(Work form Pub, WFP),鼓勵打工仔到酒吧工作,達致雙贏。
事實上,僱主如果因為員工遲到而扣人工,又是否犯法?根據勞工法例說明,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爲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超時工作薪酬)、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僱員可得的年終酬金、產假薪酬、侍產假薪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假日薪酬、年假薪酬及代通知金,都根據上述工資的定義計算。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 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若僱主在僱員提供所需文件前已支付侍產假薪酬予僱員,但僱員在放取首天侍產假後的 三個月內或離職時仍沒有向僱主提供所需文件,僱主可從僱員工資中扣回已發放的侍產假薪酬;
8.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9.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僱主須優先扣除上列第(1) 至(8) 項後,才扣除第(9) 項目。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如僱主沒有根據以上的9大情況,而非法扣除僱員的工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10萬元及監禁一年。若僱主在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支付僱員薪金,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予僱員,如僱主故意及在沒有合理的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因此,根據條件(一)「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僱員遲到被扣人工,僱主並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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