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公司留唔到人延通知期 網民:見工都掉頭走
天下無不散之筵席,緣盡便成過客。員工離開前完成手上工作,或與同事商討交接,是職場上應有的道義,因此公司設立辭職通知期實屬無可厚非,以便確保人事變動下的運作依然暢順。除了保障運作,有公司竟視通知期為留住人才的手段?有網民早前向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投稿,表示身處的公司僱員流失率高企,而公司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延長新入職同事的通知期。究竟這個既「創新」又「新穎」的手法能否收到效用呢?
即睇事主分享與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公司嘅turnover長期高企。高層們就決定,延長所有新入職同事嘅notice period,因為佢哋覺得公司無問題,係啲同事唔識珍惜機會。
事主:結果係點?公司嘅HR咪長做長有,因為唔少同事入職無耐,就即刻遞信!
網民:如果咁長notice period唔做也罷。
網民:咁更加請唔到人,見工話兩個月通知期就知伏嘢。
網民:大部分公司都係咁樣,無正視問題,無用嘅行政手段只會令問題更加惡化,又係敗喺有權但無用嘅人手上,大家明嘅。
網民:我公司兩年一約,頭一個月即走,之後五個月一個月通知,半年後要三個月通知/賠三個月,結果新人好多時半年就唔玩,或完約大部份人都唔續。
網民:真心祝福個啲人工又低、工作量多、成日要OT、對員工諸多管制嘅衰公司早日執笠,還打工仔人道嘅職場環境!
網民:如果係Senior位,兩個月Notice都算正路。
唔止兩個月?網民齊數個人辭職通知與限制:(按圖了解)
網民:我舊公司,普通職員三個月。
網民:我公司係兩個月通知,仲要加兩個月唔做得競爭公司。如果一月通知,三月可以走,但五月之前唔可以做同行。
網民:我前公司都係兩個月通知,但一年內不准做同行……
網民:聽過有公司辭職就兩個月通知,公司炒人就一個月通知。
網民:我公司無通知,想走就走。
及早認清問題 旁門左道無用
僱員流失對公司運作固然有影響。如果只是個別員工離職,企業或可歸咎該員工有問題,但若僱員流失率高企或出現離職潮等情況,企業不能只有「我從來沒有錯」的嘴臉。
抱有「永遠只有其他人錯」的態度,不懂反省,管治威信自然會瓦解。假如公司只增加離職的難度而不檢視制度的根本,就算多長的通知期,員工也只會離開。旁門左道只會延長員工短期的逗留時間,而不能留住人才。要留住人才,向員工給予合理待遇才是上策!
除了合理待遇之外,提供良好的辦公室環境也非常重要,各位不妨看看打工仔認為理想辦公室的應有的特質:(按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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