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文化】同事被延長三次試用期 總共試用咗一年咁耐 最後終於被炒…
在職場環境中,試用期被視為一種雙向的評估期,讓僱主和僱員都能夠瞭解彼此是否合適。對於僱主來說,試用期是評估新員工能力、態度以及適應性的機會;對於僱員來說,這是一段觀察和學習公司文化、工作流程,並決定是否願意長期承諾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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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社交媒體「奴工處」上以「同事試用期咗一年,今日終於被炒」為題投稿分享,指有一位剛畢業的同事,竟然被延長了三次試用期!前前後後達一年時間!究竟是公司有問題,還是該位同事的工作能力都有問題呢?不過如果遇有如此情況,大家又會怎樣應對?
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事主:「公司請咗個畢業生,半年試用期過唔到,延長試用期3次,每次兩個月,即係總共試用咗一年,今日就炒咗啦。你哋最長試用幾耐?」
網民:「唔pass一次就應該走,一係你能力不足做唔掂份工,一係公司諗縮數,想慳員工福利。」
網民:「其實延長試用已經唔會繼續做。」
網民:「一extend即刻遞信是常識吧!」
網民:「做完3個月嘢再搵,一係間公司垃圾到乜人都冇,要搵個替死鬼補鑊。但得一個人又唔夠一team人,咁嘅工作環境衰到極點,真係想像唔到。」
網民:「做過份工無話延長試用期,但又唔肯confirm我過咗試用期,拖住啲福利唔畀我,跟住我炒咗佢。」
網民:「故意壓搾,剋扣福利。」
網民:「半年試用已經好長,一extend就應該要去搵工,出住糧搵工。」
網民:「其實一開始要半年試用期嘅,我都唔會做。」
網民:「三個月,一般係畀個期自己睇吓想唔想做落去。」
網民:「其實佢都係返去繼續讀書算,社會太黑暗啦!」
網民:「3個月唔pass就要走,做嚟無用。」
網民:「見過最多半年,延長都唔到即炒,做唔到嘢點會畀佢係到咁耐,關係咁勁就唔使試用期都請。」
網民:「我反而覺得益佢,畀佢拖到一年先炒。足以等同簽一年合約,炒咗後都獲取呢一年工作經驗去搵工。總好過3個月試用期唔得,即炒嗰啲。」
網民:「公司想慳錢。」
延長一次就應該走!
網民對此表達了各種不同的觀點,但很多人一致認為,如果試用期被延長一次就應該考慮離開這家公司。有些人認為這可能是公司節省成本的手段,而其他人則認為這可能是因為該同事的能力有限。無論如何,他們都建議該同事考慮進修提升自己的能力。
我們在職場中要注意觀察和評估自己的工作狀況,並及時做出適當的決策。不斷進修和提升自己的能力,可以增加在職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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