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必讀強積金攻略!

又到了一年一度莘莘學子最期待的日子─放暑假!有人準備追劇、旅行,亦有學生會趁暑假「打工實習」,賺零用錢之餘又累積工作經驗。如果你準備趁暑假「打工」,必須要知道暑期工都受強積金制度保障。以下的「暑期工強積金攻略」,助你瞭解自己的強積金權益。

根據法例規定,不論是從事全職、兼職,或是暑期工作,僱主必須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 18至64歲人士
  • 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

請留意,「連續受僱60日」是指僱傭關係的持續時間,而非實際工作日數。即使每星期只工作兩日,只要僱傭關係超過60日,僱主仍須為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

如何計算供款金額?

強積金強制性供款是由僱員及僱主雙方共同承擔,須分別向僱員的強積金帳戶作出相等於僱員薪金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如月入低於$7,100,僱員無須供款,但僱主仍須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供款額為有關入息的5%。而月入$7,100或以上,僱員和僱主都須分別供款,供款額同樣為有關入息的5%,各自的上限是每月$1,500。

強積金都有「免供款期」?

新入職僱員會有「免供款期」,即包括受僱首30日及隨後首個不完整的糧期。簡單來說,若你於6月15日開始工作,出糧日為每月最後一日,則6月15日至7月14日(首30日)及7月15日至31日(首個不完整糧期)的薪金均無須扣除作僱員部分作強積金供款。而你的僱主則仍須由你首個工作日開始供款。

有些僱主可能以暑期工作屬短期性質為由,聲稱無須為員工參加強積金計劃。大家千萬不要「上當」!如發現僱主未按法例規定參加強積金計劃或沒有準時供款,可以向我們舉報,保護自己的強積金權益。如有查詢,可致電2918 0102 。

積金局
熱線:2918 0102
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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