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略】張竹君繼續開記招 公務員OT究竟點計?
衞生防護中心顧問醫生及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醫生,繼續日日開記招,市民除了擔心她長期工作,沒有休息,會否影響其身體狀況,更有人好奇公務員OT工作,究竟會以薪酬還是假期作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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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時工作的限定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通告,當局早已在2000年就公務員逾時工作政策作出相關的措施,加強管理和管制逾時工作的情況。所有公務員只應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逾時工作,而所謂的「無可避免」,意思是當刻有任務且不能押後進行,以及有關的職責,不能由另一位無須以逾時工作形式進行的人員執行。
所有部門首長,必須預先計劃好工作,令員工逾時工作的機會減至最少,如公務員必須進行逾時工作,亦應受到嚴格管制及適當監察,所有部門首長同時要親自承擔所有責任。
公務員事務局已制定每個部門,每月只可要求每名員工,逾時工作最多60小時,而在任何時間內,員工積存的未補償逾期工作時數,則應為180小時為上限。如果超過此規定,員工就無須再逾時工作,直至已獲得應有的補償。不過要留意的是,假若員工離職時,如有任何未補償的逾期工作時數,則會自動作廢,不再有額外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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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逾時工作 補錢還是補假?
通常所有公務員的逾時工作,都以補假形式作補償,只有部門未能夠安排員工在逾時工作後一個月內放補假,則可以津貼形式予合資格領取的員工。
至於張竹君曾表示,在新冠肺炎期間,衞生署有很多同事的工作時數比她更長,當局如何為員工作出補償,暫時為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