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Q&A】進修有得扣稅?有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又得唔得?

【報稅Q&A】進修有得扣稅?有申請持續進修基金又得唔得?
相信大部份都知道,假如納稅人有進修,這些學費都可以在報稅時申報,作為扣稅之用。不過,假如納稅人進修該課程,已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CEF)又能否再扣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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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果進修的課程,跟現時的職位無關,可當個人進修開支作扣稅之用嗎?
A︰根據稅務局的資料,個人進修的開支,必須是為了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支付的,即表示這些課程必須與現在或將來的職位有關。

Q︰進修時購買了課程所需的用品,那筆款項可用來扣稅嗎?
A︰可以,個人進修開支包括了課程費用、考試費,及從課程主辦人購買的課程的所需用品,但資本性支出如為進修電腦課程,而購買了一部電腦,那些開支則不包括在內。另外,上課的交通開支亦不計算個人進修開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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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興趣班的進修費用可以扣稅嗎?
A︰不能。

Q︰已交學費進修,但因要事未能完成學業,所交的學費可以扣稅嗎?
A︰稅務局指可申索扣除的學費必須是納稅人所修讀的「訂明教育課程」的有關費用,而「訂明教育課程」的其中一項規定是有關課程必須是納稅人為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修讀的課程。由於納稅人沒有上課,故此不符合修讀的規定,他繳交的學費不能扣稅。

Q︰進修時申請了持續進修基金,並已獲發該筆學費,那獲發的費用可以扣稅嗎?
A︰可扣減的個人進修開支,並不包括由僱主或其他人士發還的款額,納稅人只可以獲扣除實際支付的數額,而納稅人在2020/21年度獲發還學費後,必須以書面通知稅務局,當局將發出2019/20年度的補加薪俸稅評稅予納稅人,以調整之前已扣除的個人進修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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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計算可扣除的進修款額?
A︰納稅人只須在個別人士報稅表內,填上你在課稅年度實際支付的個人進修開支便可,而所填寫的金額,則視乎僱主有否在僱主報稅表內,把公司負責退還的學費申報為你的入息,如有的話,你要在個別人士報稅表內申請扣除你所每出的學費總數。如僱主沒有把公司退還的學費作為你的入息,則只須填寫在僱主退還的學費後,實際支出的金額便可。

例子︰如我報讀$20,000課程,僱主已在同年度退還$8,000,並已把退還的金額申報為我的入息,我須在個別人士報稅表中申請扣除「$20,000」;僱主還未退還$8,000,我只須在個別人士報稅表申請扣除「$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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