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失信僱主或需繳付罰款 政府︰一種紀錄核對有否裁員
【保就業】失信僱主或需繳付罰款 政府︰一種紀錄核對有否裁員
2020-09-18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昨日已通知首批20,000名成功申請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涉及工資補貼72億元,承諾受薪僱員人數近2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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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獲得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幾乎全部均在第一期獲批補貼,其中77%並無違反第一期的承諾,無須向政府繳交罰款或收回補貼。
其餘23%於6月或7月未有把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工資,或受薪僱員人數少於3月時的數目,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並可能要求失信僱主繳付罰款,有關款額將在發放第二期補貼時直接扣除。
在需要扣除補貼的首批僱主中,97%僱主被扣除的補貼金額佔其6月或7月補貼金額少於5%。
政府將檢查一種紀錄核對有否裁員
另外,就第一期補貼期最後一個月即8月的強制性供款,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要求,僱主須於9月10日或之前為僱員供款。
考慮到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政府將接受強積金受託人以僱主於9月30日或之前繳清的8月強積金供款或所提交的相關資料,作為強積金紀錄證明書的紀錄,以核對有否裁員。
至於就第二期補貼期即9月至11月的強制性供款,按積金局要求,僱主須分別於10月12日、11月10日、12月10日或之前為僱員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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