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Offer改幾次再壓價 打工仔最終拒絕反被鬧

【職場熱話】Offer改幾次再壓價 打工仔最終拒絕反被鬧

求職面試所申請的職位是否你最終獲得的職位呢?相信許多人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原來對部分人來說並非必然。遇上「五時花六時變」的僱主,獲聘員工或許要待至真正簽約的一刻才能確定實際職位與薪金。一名網民早前向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投稿,講述某次求職經驗,表示該次求職獲聘,但該公司卻更改了多項聘用條件,令他感到無所適從,最終更拒絕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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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睇事主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其實件事都幾複雜下。之前去見一份A工,去到佢話A工唔啱我所以畀咗份B工我。

事主:嗰陣因為心急搵工所以應承咗先,但之後佢又改地點又改人工(本來係九龍但又叫我去新界,但人工高幾千)。

事主:本來因為太遠所以諗咗幾日,最後覺得人工高咗所以應承咗,但第二日打嚟話改返做九龍,但人工又壓到最低。嗰陣自己又傻say yes。

事主:跟住個老闆又古怪,未interview未返工已經8點半開始又WhatsApp又打電話嚟,嗰陣已經覺得好唔舒服同不安。

事主:最後打去通知HR reject。之後個老細開始WhatsApp嚟罵我,雖然我承認自己係有唔啱,但一日未簽約我一日都有權拒絕份工啩。

事主:而家比較擔心啲求職時嘅個人資料喺佢哋度唔知會點。其實佢打嚟約Interview嗰陣已經覺得古怪,我一開始唔應該去interview,而家好驚。

網民:咁改法……份工做幾日都應該會無……

網民:咁改嚟改去,間公司穩陣極有限,reject係明智。

網民:你應該覺得好彩,去做就死梗!

網民:你有打去通知HR reject offer,唔係無尾飛陀就得啦!

網民:你已經好有交帶。未係員工已經蠻不講理,唔去係明智嘅!

網民:驚咩呀?block鬼佢啦!

網民:如果係我,我會直接消失,block佢電話。

網民:就算簽咗約,一日未返工都可以reject。就算返咗工,probation第一個月通常可以即走唔使補錢。

網民:有乜所謂,有乜後果?七日內大家都可以互炒對方,簽完唔返你咪當我曠工囉,公司咪唔出糧囉!

網民:約都未簽有乜好驚?

網民:點解一個同你無關係嘅人鬧你,而你又肯俾佢鬧……

 

釐清求職者期望 要求必須合情理

從事主分享可見,該名僱主態度惡劣,更在面試進行前和未簽訂合約期間要求事主處理公務訊息,眾多網民認為事件不合理,事主拒絕聘書屬正確的決定。多名網民質疑該公司為何聘請過程可以多次更該求職者的職位,更笑稱「間公司唔會做得長」。實際上,聘請員工時做好期望管理,考慮求職者意願,突然更改職位、薪金及工作地點會造成期望落差,難易吸引理想的求職者。

另一方面,事主因應公司突然壓價與多次更改工作地點而拒絕獲聘,竟然招致被公司老闆責罵。即使事主先前口頭答應獲聘,但答應並非根據最終的聘用條款,大部分網民認為事主具有責任心,老闆行為十分沒禮貌。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第2條釋義中所指的僱傭合約雖然包含口頭協議,但勞工處認為白紙黑字的書面合約能「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或許求職者真是要正式簽訂合約後,才能確保聘用條件沒有其他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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