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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署聘雜務員 無特別學歷要求?
法律援助署聘雜務員 無特別學歷要求?
2019-02-21
近日法律援助署刊登廣告招聘「雜務員」,月薪$13,040,無任何學歷、經驗要求。要申請這份政府工,只須能以粵語/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能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以及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
或須輪更、戶外工作
雜務員主要負責在辦事處中及辦事處外的接收和派送文件職務,及協助裝卸收發車輛貨物;執行一般雜務工作,例如:運送/派發大型文件、搬運貨物、家具和辦公室設備,以及佈置舉行會議的場地;執行一般辦公室支援工作,包括影印文件、操作簡單的辦公室器材、開啓和鎖上辦公室門;在辦公室範圍內執行清潔收拾的工作;執行茶房職務,例如供應茶水、清洗茶缸和更換蒸餾水瓶;以及於接待處當值。
申請人須注意,崗位可能須輪更、不定時、逾時、在戶外、和在惡劣天氣情況下工作。
表現良好者可獲發約滿酬金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聘用期可能因應工作需要而延長。若僱員在合約期內表現良好,約滿時可獲發酬金。
職位截止申請日期為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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