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熱話】同事被炒無人知情 竟然返多幾日工做兩件事想一鑊熟
每個人都只是過客,身邊的同事或會在某天辭職或遭解僱,從你的日常生活消失。不過,你有沒有想過今日你旁邊的同事原來早已不是公司職員,而是真正「扮工」?這件離奇事最近發生了在某位網民身上,更差點「一鑊熟」,該事主後來將經歷投稿至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令人目瞪口呆,部分網民更指該已遭解僱的同事所做的兩件事非常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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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睇發文者分享及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事主:近排臨收工有個同事被人即炒咗,其他同事都唔知咩事,得阿姐知。但因為阿姐炒完嗰位同事後連續幾日都AL咗,而呢位同事被炒後唔知乜事Keep住若無其事返工繼續做嘢。因為我同同事都唔知,嗰幾日都繼續同佢食飯傾偈,直到阿姐返嚟前一日,呢位同事唔知想一鑊熟定點,Delete晒我哋做嘅Report,又錄晒我哋講阿姐壞話嘅錄音Send畀阿姐。阿姐返嚟後,同事就冇再返工了。究竟呢間公司點解可以咁?炒咗人仲可以畀人返工冇人發現?
網民:成件事可以拍劇。
網民:仲賣埋同事,都幾乞人憎。
網民:佢第二日敢返嚟嗰下厲害,除非一早知道HR第二日AL嘅啫,唔係嘅話,咁早起身返工為乜?
網民:證明個同事同呢間公司好大仇口。
網民:炒咗仲可以返來開工,間公司管理都有問題。
網民:阿姐處理有問題,我公司炒人係會email通知所有同事,不過無寫係炒,只係寫某同事已於當日離職,其他部門以為一早resign或short notice,當然同部門、HR同老細會知內情。
網民:人事部理得你,扮睇唔到。
網民:管理不善到咁嘅公司,都係快啲走唔做好過。
網民:公司規模唔慌大得去邊。
網民:都唔知話間公司太大,多人到睇唔到呀;定係人又少,又要做到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呢。
網民:之前有個同事辭職,離職之後發現佢負責嘅工作資料全部唔見晒。後來有人發現佢一直用自己部私人電腦做公司嘢,離職時亦攞埋部電腦走。
網民:刪除公司檔案,若查到證據,屬於刑事罪行,勿以身試法。而且冤有頭債有主,搞還搞,唔好搞到其他無辜的人。陰魂不散就搵返始作俑者,除非其他同事都有份。
網民:雖然唔知佢同公司幾大仇口,但呢招好陰毒,若無其事返工都幾恐怖。如果平時得罪佢或者有嘢唔順佢意都幾大鑊,如果身邊有呢種人真係要小心。我唔知阿姐係咪費事落佢面冇公開佢被炒定點,但如果即炒得,可能本身犯咗幾嚴重嘅錯。總之炒得好,但冇畀其他人知嘅後果就……如果繼續留個咁恐怖嘅人喺度真係不得了。
事件匪夷所思 保安漏洞顯管理不善
眾網民直指事件匪夷所思,好奇為何員工不知悉某同事已遭解僱,而公司更允許該員工繼續入內「工作」,有網民問道:「點解仲可以畀佢入premises(工作場所)?」多個意見認為,事主公司內部溝通不足,更存在嚴重保安漏洞,事件盡顯管理不善,有網民直言:「管理不善到咁嘅公司,都係快啲走唔做好過。」
有人提及公司應向員工通報某同事的最後工作日,避免往後工作出現混亂,減少溝通問題。部分網民質疑,即使零通知,人事部理應了解全公司的人事變動,但有網民則回應指事主公司或不具規模,也可能是人多卻管理鬆散,導致事件發生。
眾斥損人不利己 惡意刪除文件或惹官非
不少網民認為,遭解僱同事心腸惡毒,「扮工」期間刪除文件與「篤背脊」損人不利己。有網民直斥做法殃及池魚,「搞還搞,唔好搞到其他無辜的人」,另有人則提醒打工仔要提防小人,形容遭解僱同事「恐怖」,不難理解其遭解僱的原因。
一些留言著眼於遭解僱同事惡意刪除文件的行為,認為該同事已觸犯刑事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60條,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干犯刑事毀壞罪;而《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另指出,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即干犯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兩罪行皆可被判監禁,切勿以身試法。
(上述部分並非法律文件。有關法例條文的詮釋,仍以法例原文為準。若遇上類似事件時,應尋求法律專家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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