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福利】2025年取消強積金對沖 MPF不能當遣散費 條數應該點樣計?
強積金(MPF)制度由2000年實施以來,一直都成為打工仔關注的重要議題,特別是當中的對沖機制更被指是剝削勞工,所謂「對沖」,即法例允許僱主解僱員工時,在強積金戶口中的僱主供款部分,提取其累算權益來抵銷須付的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或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
這個機制在勞工界與商界拉鋸足21年,直至今年6月9立法會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根據政府現時方案,要到2025年才能真正取消對沖機制,而政府亦會向僱主提供一共為期25年的補貼。
究竟新方案下,勞資雙方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數目應該如何計算呢?
按圖即看取消強積金對沖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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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許多地方都有改動,若想了解清楚更多可向相關部門查詢。除了強積金,打工仔亦相當關心每年都出現的「綠色炸彈」,要平安「拆彈」,如何用盡免稅額,可參考以下的報稅攻略。
按圖即看報稅Q&A:
Q: 強積金對沖取消是否具追溯力?
A: 不具追溯力,生效前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仍可被對沖
Q: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獲取資格是什麼?
A: 遣散費獲取資格
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則可以領取遣散費:
1.因裁員而遭解僱
2.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
3.遭停工
A: 長期服務金獲取資格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離職,就可以領取長期服務金:
1.被僱主解僱(並非因裁員或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2.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3.在職期間死亡
4.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而辭職 5. 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
Q: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款額如何計算?
A: 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工資)x 2/3 x(可追溯服務年資)
日薪僱員:(僱員最後工作的30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18天工資)x(可追溯服務年資)
Q: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設有上限?
A: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3 年10 月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最高款額為$390,000
Q:對沖等於僱主唔使畀?
A: 法例列明,僱員在同一時期內,只可以收到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項。
僱主部分的僱員帳戶的強積金 : 6萬元
僱員應得遣散費或是長期服務金 : 大約為4萬元。
換僱員帳戶內的僱主部分強積金剩餘為2萬元
僱主則無須付額外金額。
Q: 取消對沖前VS取消對沖後有甚麼分別?
A: 假設僱員月薪2萬元,僱主及僱員每月MPF供款各1,000元,僱員在第6年被終止僱傭合約,此例子中的僱員便可申領長期服務金,即是2萬元月薪的三分二 x 服務年期6年=長期服務金有8萬元,僱主供款累計權益有6萬元。
稅務局局長譚大鵬鼓勵納稅人透過「稅務易」電子服務平台提交報稅表,不但方便、安全又環保,更可確保報稅表能準時送達稅務局。他提醒選擇以郵寄方式遞交報稅表的納稅人,須留意投寄時有否支付足額郵資,以確保稅務文件能妥善寄到稅務局。
Q: 政府對資方有補貼?
A: 取消強積金對沖的首3年僱主及政府各付一半,但僱主承擔金額以3,000元為上限,其餘由政府承擔,其後僱主承擔金額將分階段提升,首9年會有封頂金額,
如果僱主每年開支少於50萬元,僱主最多只需付5萬元,其餘由政府承擔。第10年開始僱主須支付8成,直至25年後,政府將不再提供任何補貼。
如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超過50萬元,超出部分不設封頂,僱主承擔比例亦會遞增,政府的總財政承擔額預計約332億元。
﹙資料參考:勞工處、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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