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女性做IT受盡歧視?調查︰94%指工作標準比男性高
世界上真的有男女平等嗎?科技行業人才短缺,不少公司紛紛鼓勵年輕人及女性加盟IT行業,打破以男性作主導的看法。正當大眾以為IT人才珍貴,會提供更好的對待以作挽留人才,可是最近一項調查發現,其實所謂被「珍而重之」的IT人,受盡不同的歧視目光及惡劣待遇。
根據美國公司Navisite的調查報告顯示,在IT行業工作的女性受訪者中,近94%的人認為她們正面對的工作標準,遠比同行的男性高,更有多達75%的人表示,女IT人需要額外處理更多的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發出會議邀請信、Book房、落單等,令她們覺得有職場上不公平待遇。另外,有近86%的受訪者曾被指工作過於情緒化,甚至錯經被用帶有性別歧視的詞語指責,令女IT人感覺在工作上被低估,而升職待遇更是微乎其微。
性別歧視 是否犯法?
在香港,政府有相關的法例保障職場上任何人。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列明,任何人在訂明活動範圍內,包括僱傭、教育、政府活動等,基於某人的性別、婚姻、懷孕等狀況而作出歧視行為,即屬違法。如當事人感到受歧視,可從所屬的機構管理層作出投訴,或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會就投訴作出調查,並透過調停達致和解;如無法透詔調停解決問題,則可向平機會申請法律協助,把個窯交予法庭處理。
按圖即睇平機會列明的招聘建議︰
1/ 僱主須按劃一甄選準則決定員工的取錄,而不應該憑一些不重要的因素作出判斷。
2/ 避免假設某類工作,只適限於男性或女性。
3/ 應確保性別、婚姻狀況或懷孕情況不是招聘的因素。
4/ 面試時不應單憑直覺招聘人才。
5/ 如採用測驗形式進行甄選,不應在測驗中存在任何偏見。
6/ 僱主應維持同工同酬的原則。
7/ 盡量職稱相同,避免帶來歧視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