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職場Talk】手足口病請假被怨「成日病」 勞工法例說明請病假3條件
都市人工作繁忙,忙得沒有時間好好吃一頓飯的大有人在,長遠下來令抵抗力下降,容易感染病毒而不得不請病假。不過,當打工仔不幸遇上出現健康問題,不但要煩惱病情,更分分鐘要看僱主面色。有網民向社交媒體專頁《奴工處》投稿,分享自己因「周身病」而要請假,結果被老細「詐型」。
【員工福利】請病假都有學問? 6個細節你要知
老細怨員工經常病 員工不滿公司環境差
天下的上司、老闆都不喜歡員工請假,寧可他們帶著患病之身上班,也不願看到同事缺席。事主的老闆也不例外,事主自今年7月起先後患上手足口病、感冒和手受傷,為免經常請假,他盡量於上班前或下班後間看醫生,但有時候難免遲到。之後,上司向事主反映老闆因他請病假而「詐型」:「阿姐話老闆問點解我成日請病假,又話部門病假率高」,令事主十分無奈:「我都唔想病,加上公司又唔洗冷氣又全部門的人都有鼻敏感,咁你想我哋點唔病?」
返工「尋開心」須集齊3大因素
有網民認為只要事主按公司程序請病假,根本沒有問題。亦有人認為如果僱主對員工請病假有疑問,應諮詢勞工處意見。
事實上,根據《僱傭條例》,打工仔只要符合以下3個條件,便可以享有相等於每日平均工資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即病假津貼:
1/ 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418」);
2/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受僱首年每1個月已累積2天有薪病假,其後每 月可累積4天);
3/ 病假不超過1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