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話】打工仔請假遊行終被解僱 網民怒罵:開名啦!
近日本港因著《逃犯條例》導致爭議不斷,不少人響應網上號召,以罷工、罷課等方式表達政見。香港乃言論自由的社會,多間公司都表態尊重員工的選擇。然而,有網民在討論區發帖,表示自己以參與遊行成由向老細請假,結果遭到解僱。
按程序請假遊行 被質疑損害公司利益
事主表示自己在銅鑼灣某西餐廳做兼職,在遊行的前一日預先向公司請假,及後被老闆問到請假的原因,事主亦直認不諱表示要參與遊行,怎料得到的回應卻是:「你去遊行嘅話我就炒咗你」,還被質疑「公司唔使賺錢?人人都請假遊行咪唔洗開舖?」,更被反問「如果你係老細會點做?」結果,因事主堅持請假,最終被要求立即「執包袱」。
帖文一出,引起網民的熱議。大部分網民要求事主「開名」,說出該西餐廳的名稱,並「永不幫襯」,亦有人認為事主只是兼職員工,即使被解僱也是小事:「最緊要對得住良心」。不少網民提醒事主,此舉實屬無理解僱,鼓勵他循法律途徑向老闆追討賠償。
響應罷工活動 如何保障自己?
事實上,根據《僱傭條例》第九章:「終止僱傭合約」所寫,「僱主無權以僱員參加罷工而根據第(1)款終止其僱傭合約。」不過,是次罷工活動並非由工會發起,亦沒有經過既定程序,《僱傭條例》無法為非因「勞資糾紛」而起的罷工活動對僱員作出任何法例保障。故此,如員工堅持要響應活動,或須依照公司的假期政策從正常途徑「請假」方可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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