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積金錦囊
現今世代不少年青人對自己事業規劃都滿有想法,並勇於創業,一嘗做「老闆」的滋味。在創業初期,創業者固然忙得不可開交,由開店、入貨、銷售、招聘等都要親力親為。另一項同樣重要的工作,是履行僱主責任,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並每月按時作出供款,以保障他們的退休儲備。
為了讓各位新晉「老闆」更易掌握處理強積金事宜,積金局準備了四大積金錦囊以供參考:
錦囊一:善用積金局網上工具
僱主為僱員揀選強積金受託人和計劃時,應考慮受託人的服務範疇和水平、計劃及基金的數量和收費,以及所揀選的強積金計劃是否切合僱員需要。僱主亦可以提供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讓僱員更有彈性去選擇適合其個人投資目標的計劃。
僱主在考慮上述因素時,可以參考積金局提供的網上工具,例如「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以比較市場上各強積金受託人旗下的服務,包括基金選擇、轉移強積金權益、查詢和聯絡途徑等基本而重要的資料。至於要比較不同強積金基金的表現、收費和投資風險等資訊,可參考「強積金基金平台」,協助僱主選擇更具競爭力的強積金計劃及基金。
錦囊二:邀請受託人作現場講解
除了自行查閱相關資訊外,僱主在選擇強積金計劃時,可以安排有關受託人到公司舉行簡介會,協助員工瞭解各受託人的服務範圍及所提供的強積金計劃詳情,以便員工向僱主反映意見並在選擇計劃時作參考。而僱主亦可以透過參考受託人提供的《主要計劃資料文件》、《強積金計劃說明書》及《基金便覽》等,更深入了解個別計劃的詳情。
錦囊三:預留時間讓僱員了解及比較強積金計劃
僱主選擇計劃後,應盡快向新入職僱員提供登記表,讓僱員有足夠時間瞭解強積金計劃下所提供的基金,及決定投資哪些基金。如僱員沒有在表格上註明基金選擇,其供款將會按計劃的預設投資策略進行投資。
錦囊四:切勿忘記自己的強積金權益
此外,現時不少創業者都是「打自己工」,這類型 「老闆」亦被視為自僱人士,和一般打工仔一樣都要供強積金。一般而言,獨資經營者及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均屬於自僱人士,均須自行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強制性供款。假如同時是自僱人士及僱員,便須就兩個身分分別參與強積金計劃,而兩者的供款須分開計算,不可合併。
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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