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主管影女同事對腳上group公審 唔准着短裙、唔准着平底鞋 仲有…
職場上的性騷擾事例屢見不鮮,只是事主很多時都不敢出聲,又或者擔心證據不足而啞忍!其實除了肢體上的接觸外,做出令人感到有所冒犯的行為,都有機會被列為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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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社交平台專頁「奴工處」上投稿,指公司竟然公然做出過份的性騷擾行為!「某灣仔公司有個綜合管理部,個主管會影女同事條腿放上group,話人哋條裙太短;唔可以着淨色T恤;reception唔可以着平底鞋;唔知仲以為返咗中學……」
規定不可以着T恤、平底鞋等都只是嚴格,可是影女同事的腳再放上群組,這會否太過份了?
即睇網民回應:﹙按圖了解﹚
網民:「報警,佢未經人同意影人條腿!」
網民:「同性都可以性騷擾,唔通我係男人就等於我可以被男人任摸?」
網民:「如果係真,報警啦,得個呻字有咩用?」
網民:「應該直接同同事講,而唔係影相放group!」
網民:「影人相仲放上group? 過晒火!」
網民:「我以為個group 淨係放啲女嘅短裙相!」
網民:「點解可以無端端影人對腳?」
網民:「返過灣仔某會計師樓,女老細話裙一定要及膝,仲有最好扎埋頭髮。利申,已quit。 ps.我朋友問我係咪去咗女子監獄。」
網民:「執dress code為名,做痴漢為實!」
網民:「下次再有就報警得,10月8號窺淫罪立咗法,而且罰得幾重吓。」
窺淫罪立法
網民提到的窺淫罪立法,內容如下:《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源自上述兩項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
保安局發言人說:「經修訂後的《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包含四項新罪行。第一,訂立窺淫罪以處理在有合理私隱期望的情況下作出的偷窺或偷拍行為。第二,訂立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包括俗稱「影裙底」和「高炒影胸部」的行為。另外,亦訂立兩項與發布影像有關的罪行,即(一)發布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以及(二)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
「當中,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處理受害人可能曾經同意拍攝私密影像,但沒有同意後來的發布行為的情況,例如色情報復的情況。新訂的四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政府希望藉此向公眾發出清晰的信息,干犯有關罪行會有嚴重的後果,達至阻嚇作用,從而保護可能受害的人。條文清晰界定罪行範圍,確保無辜的人不會在不知情下犯罪。」
《條例》也加入了處置令的安排,讓法庭可按情況命令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刪除或銷毀涉案的私密影像,進一步保障受害人。警方會按《條例》積極執法,打擊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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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性騷擾?
其實事主應該要向平機會投訴,不能縱容男同事對女性作出性騷擾,亦難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性騷擾的例子包括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盯着或色迷迷的看着別人或其身體部位、在工作間講色情笑話或討論性生活、展示使人反感或色情的資料,如展示裸露照片於電腦屏幕、使人反感的涉及性的通信資料﹙信件、電郵等﹚
如果發現職場上有其他性騷擾個案,一定要勇於出聲,不能啞忍!
如被性騷擾可以怎樣做?
可向僱主作出投訴,由僱主處理有關投訴;可向平機會作出投訴,由平機會進行調停及調查。如經調查後,調停不成功,受屈人可向平機會申請法律協助﹙投訴時限:事發起計12個月﹚;可入稟區域法院作申索,由區域法院作出裁決。﹙申索時限:事發起計24個月﹚
反性騷擾熱線 2106 2222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5時45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非辦公時間設有留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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