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65歲才可取回MPF?6個情況可提早領取!
根據積金局的數據,本年首季香港打工仔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提早領取強積金 (MPF)的個案有接近7,600宗,按年上升約10%,所涉及的金額更約13億元。越來越多人關注個人強積金事宜,那究竟普通打工仔有沒有其他方法,可提早取回強積金呢?其實所有答案,積金局早已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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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強積金 (MPF)?
鑑於政府推算在2066年,本港65歲或以上的人口比例大幅增張至37%,正面對人口急劇老化的問題,因此實施強積金制度,旨在為就業人口保障退休時的生洞活開支。在實施強積金制度前,本港約只有三分一的工作人口,可享退休保障,而推出強積金制度後,截止2020年6月30日,只有76%的就業人口已參與強積金計劃,另有11%就業人口參與其他退休計劃。
強積金涵蓋範圍
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一般僱員、臨時僱員及自僱人士,均必須參與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
在強質金的制度下,僱主及僱員分別須定期作出供款,而雙方的供款額須為僱員有關入息的5%。就月薪僱員而言,最低及最高的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
甚麼情況下,才可提早領取強積金?
根據積金局的條例列明,當僱員年滿65歲,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的方式提領過往的強積金供款。至於想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僱員,必須為以下6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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