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檢測隔離時被奪去公司權限!網民哭訴﹕應該一返工就會炒我!

【勞工法例】檢測隔離時被奪去公司權限!網民哭訴﹕應該一返工就會炒我!

新冠肺炎疫情下人人自危,個人衛生更是每位香港市民最著緊的一環,因為大家都不希望染病,小至傷風感冒也不希望有,因為很容易會被當作是肺炎的潛在患者。若一但確診,不但自己受苦,也會影響到身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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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世上總有不幸者。近日,有人在Facebook專頁「奴工組」投稿稱,自己連續幾日還未退燒,第二日病假去看醫生時,他便建議我去做新冠肺炎檢測。當時便唯有向公司報告情況,指自己未能上班。誰料轉眼間已被踢出所有公司群組、暫停公司權限,關於工作內容的電郵也沒再通知事主,最後更收到「一喺自己辭職、一喺公司炒你」的訊息。

兩星期隔離完成後,檢測結果為陰性,事主將於今天上班,但他已經預視到自己會在今日被炒。因為勞工法例規定不能在放病假時解僱員工,所以便等到事主重新上班時才正式解僱!但事主早在隔離前已被奪去所有公司職務,故不少網民都支持事主告上勞工處,「病假期間咁多小動作,已經有足夠理據係因病而炒人準備好資料去勞工處啦!」、「記得留齊醫生紙同病假時登入唔到公司系統嘅畫面截圖。」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第9章終止僱傭合約內說明,僱主不可在以下5種情況終止僱傭合約,按圖放大。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下解僱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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