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患病文員拒放SL HR專家建議僱主應做2點

【勞工法例】患病文員拒放SL HR專家建議僱主應做2點
通常聽到打工仔「射波」,詐病不上班,但原來有熱心工作的員工在患病期間堅持上班,無視僱主批出的Sick Leave。日前有報道指新蒲崗工廠大廈有一名58歲女文員患病,但她在僱主批出的病假後仍堅持上班,拒絕在家休息。其後警方接獲求助68歲男士報案,警員到場後,女文員願意回家,事件暫時被列為雜項。
報警做法極端 HR:建議從2個角度勸喻員工

就員工拒放Sick Leave一事,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Edmond)認為僱員患病應求醫並向僱主申請病假,而僱主如果收到僱員提交醫生證明,亦必須批出病假。若果員工事業心重、緊張工作,身體只是輕微不適,可以先求醫再上班。

他又認為僱主報警的做法極端,建議僱主先從2個角度勸喻員工回家休息:
1. 從員工自身角度出發,關心員工的健康,並勸喻先好好休息,稍後才回工作崗位。
2. 從同事的角度出發,指出患病的員工有機會將病毒傳染給其他同事,影響公司各人的健康。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早前已發布「與新型冠狀病毒有關 僱主和僱員在《僱傭條例》下的責任及權利」,以釋除雙方在疫情下的各項疑惑,有關疾病津貼、於有薪病假期間解僱員工等詳情,可以參閱新冠肺炎下最新7項僱傭權責

⏩⏩  需要請人?立即刊登招聘廣告!  ⏪⏪

Look out for further updates on our Facebook fan page!

Jobs You Maybe Interested In

刊登招聘廣告
;
Follow CTgoodjobs for the latest career news, hot topics and recommended jobs!
Maybe Later Fol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