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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供款安排要留神
強積金供款安排要留神
2020-06-24
資料提供:積金局
上期提到,僱主應在新僱員入職60日內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今期談談供款安排和如何計算供款額。
怎樣計算首次供款?
強積金供款須在僱員連續受僱滿60日後開始支付。僱主作首次供款時,須補付首60日的全部強積金供款,並須於涵蓋首60日的糧期完結後的第10日或之前供款,及把供款紀錄在支付供款的7個工作日內交給僱員。
打工仔須留意,他們在新入職時可享有免供款期,即無須就受僱首30日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作出僱員供款。僱主和打工仔可參考以下例子,以便更了解首次供款的安排和計算方法︰
假設某僱員於6月5日開始受僱於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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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受強積金制度涵蓋的打工仔和僱主均須定期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雙方的供款額均為僱員有關入息的5%,並受限於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
就按月支薪的一般僱員而言,不論全職或兼職,他們的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雙方的每月供款額均以$1,500為上限。
有些打工仔並非按月支薪,例如兼職僱員的糧期可能短於一個月。在這情況下,僱主須先以每日最低$280及最高$1,000來計算糧期的有關入息上、下限,以釐定供款額。以按周支薪為例,有關入息上限為$7,000($1,000 x7天),下限則為$1,960($280 x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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