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求職季】常額教師、合約教師與公務員教師的分別
又到學校招聘教師的季節了!每年四月,眾多準畢業生都想向教育界發展,不過今年的情況較特殊,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學生能否畢業也成問題,但做人需要為未來打算,縱使今年有很多未知的因素,也要為取得一個教席做好準備。
常額教師 VS 合約教師 VS 公務員教師
相信大多數人都聽過教師有分3種類別,分別為常額教師 (Perm)、合約教師 (Contract) 及公務員教師,究竟這3種教師類別,有甚麼分別呢?
常額教師大多為資助學校的老師,僱主為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受制於《教育條例》及《資助則例》的章節,因此常額教師簽訂長約後,首兩年屬試用期,而薪金須表教育局規定,更可享津貼、學校公積金等退休保障。要是教師被解約,學校亦必須根據 《僱傭條例》(第57章) 及 《資助則例》 列明的解僱程序,不能隨意解僱教師。
延伸閱讀︰【政府工略】起薪點$30,235?教育局請項目統籌主任
雖然合約教師跟常額教師一樣,有 《教育條例》、《僱傭條例》保障教師,但合約教師只是簽定期合約,而合約期及薪金則由學校決定,亦只有強積金退休保障。教師被學解約,只需根據合約簽訂的約滿日期便可,但要按合約規定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至於公務員教師,即是在官立學校任教的教師,顧名思義由政府作僱主,所有事情由教育局管理。公務員教師受公務員條款聘用,所有薪金及退休保障都依照公務員規定,如果政府宣布公務員加人工,公務員教師都能受惠。
延伸閱讀︰【職場熱話】2020年10大夢幻職業 YouTuber竟然只排第6位!
教師需要的學歷
根據《教育條例》第42條規定,任何人於學校任教,必須為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因此,所有學校聘任教師前,須提交教師註冊申請。所謂的准用教員,是指只持有學歷,但未有接受師資培訓及未具備教學資格的申請人,由於現時在中、小學或專上教育課程的學校,聘任准用教員的最低學歷要求為高級文憑或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教師須持有較高的學歷才可任教較高的級別。如該申請人未有未受專科訓練,而任教如高中級別的科目,應先徵詢教育局的意見。至於持有教學資格,如教師證書或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證書的申請人,則可以檢定教員於學校任教。
如想搜索教師職位,可按︰教師職位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