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討論】打工仔返工成個月都未簽約?網民:呢啲工早走早著啦
確認入職後,老闆或HR部門會安排僱員簽約,就早前商討的薪酬、員工福利等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制定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勞工合約來保障雙方利益。香港討論區一名上班族入職超過一個月,竟然還沒有簽合約和收到工資?到底是老闆太忙還是真的有詐?遇到類似情況我們可以如何解決?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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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即了解事主分享和網民回應:
事主:「上個月轉咗份新工,係間細公司,成間公司計埋老細都冇十個人。工作內容、同事等等都幾好。第一日返工嗰日,老細話太忙仲未得閒同我簽約,話第二日再簽,點知第二日佢又好似冇咗件事咁。於是我咪提吓佢,點知佢話份約都仲未打,話遲啲再同我講簽約嘅問題。遲吓遲吓,唔經唔覺已經入職咗一個月,但都仲未簽約。問過身邊其他同事,話老細係咁,叫我等等,間唔中提老細,仲話佢哋嗰陣都唔係返工第一日就簽約。而家過咗一個月,約都仲未簽,糧又未出畀我。唔單止要提老細要同我簽約,仲要佢出糧畀我...」
網民:「唔簽約就返工都好冇保障。」
網民:「呢啲工早走早著啦。」
網民:「間公司唔負責任,唔明做咩唔簽咗約先返工,呢啲都係衰公司嚟。」
網民:「返工係為錢,其他乜嘢都假。」
網民:「迫佢簽約+出糧…過咗7日可上勞工處…咁啲同事有冇出糧?」
網民:「如果其他同事都有糧出應冇問題,有好多細公司都係好遲先簽約,老板怕你玩工傷或做一、兩個月就唔做,所以費事簽~」
網民:「唔一定要簽約,冇簽約就跟勞工處標準合約。」
網民:「問題係冇勞工保險,我以前有類似情況,我等咗一星期,之後我寫咗個message畀我呀頭,畀咗個deadline佢,如再冇employment contract簽,我便辭職,佢見到馬上follow。最後由於間公司太過衰,我都係辭職唔做。」
面對事主的情況,很多網友都困惑為什麼當初他不簽約後才開始工作,保障自身利益。網友也指出老闆遲遲未支薪,當中恐防有詐。另一方面,有人指出規模小的公司,這種情況非罕見,不簽約但有工資就好。事已至此,事主可以如何做呢?
口頭合約都有效?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不過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因此,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另外,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所以說,如果事主老闆經多次提醒還沒有所行動,事主即可跟隨法律途徑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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